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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遴选结果,商标注册申请非标准项目申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6-14 16:57:5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 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遴选结果,商标注册申请非标准项目申报功能讲解 。



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遴选结果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印发。

按照《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启动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等部门,共同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遴选工作,遴选出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名单。

现将名单(按行政区划)公示如下:

天津市滨海新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苏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 浙江省宁波市 安徽省合肥市 广东省广州市 广东省深圳市 四川省成都市

商标注册申请非标准项目申报功能讲解


为持续深入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网申系统商标注册申请非标准项目申报功能已于近日向社会开放。

网申系统增加该功能后,改变以往申请非标准项目只能提交纸件申请的方式,申请人通过网申系统申请商标注册时,不仅可选择申报已公开的可接受项目,还可以自行填写非标准项目,实现商标注册申请全面电子化。

非标准项目是指未列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但项目名称具体、准确、规范,符合商品服务分类原则的可接受项目。

申请人申报时,一方面要注意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本身要表述清晰、准确,符合一般公众的语言习惯和文字使用规则;另一方面要注意足以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区分,不应产生混淆和误认。

商品和服务项目申报指南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商品和服务分类”栏目。

商标局会对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名称进行审查。

经审查,申请人申报类别不正确或项目名称不规范的,商标局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

请申请人按照分类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申报。


如何规范使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


根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用户应按照商标网上服务流程、缴费须知和填写要求等规范使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

如用户利用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漏洞,损害本系统及任何第三方的权益,我局将终止用户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针对近期发现的个别用户恶意占用系统资源、违规使用他人账户、恶意爬取商标数据等行为,损害网上申请系统及任何第三方权益或数据安全的,我局将停止其用户资格,并保留追究涉事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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