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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海关备案实务讲解,商标的一般违法行为规制情形讲解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3-20 13:47:34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 商标海关备案实务讲解,商标的一般违法行为规制情形讲解 。



商标海关备案实务讲解


01、什么是“商标海关备案”? 根据海关《备案申请须知》的规定,商标海关备案是指,商标注册人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将其商标权的法律状况、有关货物的情况、商标权合法使用情况等以书面形式在海关总署进行登记,以便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能够主动对有关商标权实施保护。

02、谁可以申请? 只有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海关知识产权备案。

使用商标权的被许可人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海关备案,但是可以委托商标注册人以其代理人的身份并以商标注册人的名义申请。

非大陆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委托大陆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海关总署申请。

03、如何申请? 1)注册账户 商标注册人应当首先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申请注册专属账户。

通过该账户进行商标海关备案。

2) 账户注册材料 ① 权利人证明文件。

应当在系统上传企业注册文件或者个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仅限PDF格式并且单一文件不得超出5M。

② 当权利人为非大陆主体时,还应当在系统上传其对应的翻译文件,翻译文件上由代理机构盖章即可。

3)账户注册注意事项 海关备案账户仅限一名一户,系统已有同名用户的,不能重复注册。

所以,申请账户注册后需牢记密码和密保问题及答案,否则若不慎遗忘,除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向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权处提出申请外,无法以相同的用户名重新注册。

4)账户审核结果 用户提交成功后,账户注册申请将进入海关总署审核平台,海关总署会将审核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用户 。

实践中,审核结果一般5个工作日之内可以得到海关总署的反馈。

04、如何申请商标备案? 注册完账户后就可以在该账户下进行商标备案了。

商标注册人可以按照页面上的信息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同时上传所需材料。

根据实务操作,所有文件一律仅限PDF格式,并且单一文件不得超过5M,图片格式必须为JPG或者BMP,所有附件必须清晰完整。

1)商标备案材料 ① 商标注册证或者商标注册证明 ② 商标转让证明 ③ 商标变更证明 ④ 商标续展证明 ⑤ 商标标识图案 需注意,1-3项应当扫描成一个PDF文件,4项单独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5项必须仅为商标logo,不能为整张商标证。

2)委托代理机构申请 除上述材料之外,若委托代理机构代为申请时,还需提交代理机构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

3)商标备案注意事项 海关备案采取“一项权利,一份申请”的原则。

商标注册人应当就其申请备案的每一件注册商标分别提交申请材料。


商标的一般违法行为规制情形讲解


商标违法行为主要分两个类型:

第一类是“特定违法行为”,指侵犯特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称之为“商标侵权假冒违法”。

第二类是“一般违法行为”,指虽未侵犯特定当事人合法权益,但违反商标管理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称之为“商标一般违法行为”。

针对商标一般违法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业务指导,统一执法标准,特于2022年制定《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标准第三条中明确列明了商标一般违法行为规制的情形。

1、违反《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而未使用的。

在标准第四条明确提到,根据《商标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五条规定,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以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在中国核准注册的,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

在中国销售的进口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以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必须使用在中国核准注册的商标。

因此,在中国生产、销售的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否则属于商标一般违法行为。

2、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

《商标法》第十条所列情形“不得作为商标使用”,除了禁止相关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外,还禁止其作为商标使用。

对于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例外情况的标志,不仅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也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否则属于商标一般违法行为。

3、违反《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的。

《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驰名商标”本身不是一种“商业荣誉”,是知识产权领域重要的法律概念,从保护驰名商标持有人利益和维护公平竞争及消费者权益出发,对可能利用驰名商标的知名度和声誉,造成市场混淆或者公众误认,致使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商标注册行为予以禁止,从而为“驰名商标”提供相对于“普通商标”更为有力的法律保护。

4、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商标被许可人未标明其名称和商品产地的。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原则上,商标许可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否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即便不报商标备案,也不影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但《商标法》明确规定需注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否则违反商标管理秩序,依旧被认为是商标一般违法行为。

5、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可见,商标法已明确规定,对于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以及其他注册事项,不能自行改变,按照注册信息进行规范性使用,否则会扰乱商标管理秩序,属于商标一般违法行为。

6、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商标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因此,商标注册人有权对于注册商标表明“注册商标”或“?”,对于未注册商标,如标有“注册商标”或“?”,属于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是违反商标管理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商标一般违法行为。

7、违反《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履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义务的。

集体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赋予作为其成员的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予以某种共性,表明生产竞争者是某个集体组织的成员,从而与不属于集体组织成员的生产经营者区分。

证明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证明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

因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应尽到一定的管理义务,否则属于商标一般违法行为。

8、违反《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七条至第十条规定,未履行商标印制管理义务的。

为了加强商标印刷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特制定《商标印刷管理办法》,在办法中对于商标印刷单位应当履行的管理义务予以明确说明,如未按照办法规定履行商标印刷管理义务,则属于商标一般违法行为。

9、违反《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以便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规制恶意商标申请,维护商标注册管理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了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实施六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主要包括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二,以及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否则被纳入为商标一般违法行为。

商标维权中的律师函撰写讲解


律师函作为主要的知识产权维权措施之一,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在商标维权实务中,当商标权利人发现市场上存在侵权行为时,委托律师向侵权人发送律师函是一种有效的制止侵权行为继续实施的措施。

通过发送律师函,商标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等。

那么如何撰写一份标准的律师函,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首部 首先,律师函的首部应写明“律师函”,或包含“律师函”字样的案由事宜,以此来告知对方本信函的法律性质。

其次,在律师函的抬头,还应当写明发给的具体主体,包括单位或个人,并且应当写明对方的全称。

二、 内容 作为律师函的最核心部分,该内容的撰写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基本事实。

在撰写律师函时,应当首先告知对方我们的律师身份及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有权处理该项事宜的事实。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介绍一下委托人的公司情况、主要业务、在国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等事实。

2。 委托人的权利。

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我们可以在该部分写明委托人在中国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权利,包括商标权、著作权等。

若对方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们还可以在该部分写明委托人所享有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的情况。

3。 法律依据。

根据具体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我们可以在此处列明具体的法律条款、相关条例、有关规定等内容。

法律依据应当与案件事实相关,根据侵权行为具体违反的法条、规定等进行撰写。

4。 侵权行为及法律分析。

这部分主要阐述我们发现的对方实施的具体侵权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分析,告知对方具体构成了哪种侵权行为。

我们可以将所有侵权行为一一列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上的侵权行为、宣传图册中的侵权行为、网站上的侵权行为等线上、线下的侵权行为,并综合分析上述行为的法律性质及构成了对委托人哪种权利的侵犯。

5。 律师建议或要求。

根据上述对对方侵权行为的分析,我们可以针对具体的侵权行为向对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者要求。

通常情况下,律师函中的建议或者要求包括:1)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立即销毁侵权产品;3)立即停止发行并销毁宣传材料;4)立即更改企业名称;5)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等。

6。 承诺书。

在律师函中,我们通常还会附上我方提前撰写好的承诺书,并要求对方签署并加盖公章。

在承诺书中,我们会将上述的律师建议或者要求一一列明,并随律师函一同邮寄给对方。

三、 落款 在落款处,应当写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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