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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登记的软件可请求撤回吗?申请登记的软件名称能与已有软著重名吗?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6-14 16:50:28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 申请登记的软件可以请求撤回吗? 申请登记的软件名称是不是不能与已有软著重名?

申请登记的软件可以请求撤回申请吗?


答:

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


申请登记的软件名称是不是不能与已登记的软件名称重名?


答:

只要是独立开发享有著作权的软件都可以申请登记,软件名称可以相同或相似。


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指南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

办理途径 第一,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也可以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第二,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申请材料 第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包括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同时直接办理的需要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第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

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注明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商标注册号应按照商标注册证填写,一份申请补发一件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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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