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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范例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27 01:09:43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范例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申请注册商标变更手续如下: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6)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

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

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5、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6、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

7、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8、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

B、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名称。

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C、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

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第一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

D、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以下简称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

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  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范例



申请注册商标变更手续如下: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6)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

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

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5、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6、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

7、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8、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

B、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名称。

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C、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

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第一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

D、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以下简称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

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  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软件的专利保护



软件一般保护模式 知识产权制度是一项古老的制度,但是计算机软件却是在上世纪60年代才出现的,作为一种新型的智力产品,用什么方式进行保护,在世界上引起了20多年的争论。

美国刚开始适用专利法保护,1972年菲律宾率先将软件列入著作权保护对象,美国在1976年、1980年两次修改著作权法,确认计算机软件适用著作权法进行保护。

也有的国家综合著作权和专利法的内容指定独特的软件保护制度,用著作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基本成为通例。

在我国计算机软件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法》第三条直接将计算机软件作为作品的一个类型加以保护。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也是根据著作权法来制订的。

适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内容,这似乎比较抽象,举例说老师要求学生做命题作文,写一篇表达父爱的文章,每个学生都用自己的行文方式写出来了。

在这里对父爱的赞美是思想内容,而每个人写的内容是表现形式。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每个学生写的文字内容本身,而对文字中表达的思想内容是不保护的,不管某个学生表达方式多么有创意,对于这个创意是不保护的。

由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的限定,使其对某些作品的保护显得非常的苍白。

例如广告用语,广告策划案,非常简短的一句话,可能只有三五个字,就能高度简练表达一件事情,这种表达形式更多的是体现出创意。

因为著作权法不保护创意,只保护表达形式,那么其他人很容易模仿这个创意,改换其他词语,达到同样的效果。

创意的模仿为同行业不耻,但是这并不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侵权。

这是著作权法的尴尬。

著作权法保护软件的缺陷 知识产权制度是保护的是智力成果,这种智力成果是非物质性的精神财富。

软件编写也是高度的智力创作过程,按照知识产权制度原理,应该将其全部智力成果纳入保护范围之中,而不应该只保护其中的一部分。

我们拿专为单个用户专门编写的软件来举例,客户只知道要求软件实现那些功能,系统分析员针对客户的要求进行分析,那些功能有现成的技术方案,那些技术是不成熟的需要组织人员进行攻关,编写好文档后,再交程序员进行编写出源代码。

那么在这个智力创造过程中的智力成果至少有两个:1、技术方案,2、源代码,软件更体现智力成果的是技术方案,而不是源代码的编写,编写程序是比较初级的工作,不需要太多的技术水准。

法律规定:软件适用著作权保护的内容主要是计算机程序和文档。

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

程序是一些计算机语言组成的符号系列,就是所谓的源代码。

软件的文档含义比较广,法律规定的文档好包括软件的使用说明等,这完全就是一篇文字。

而软件内容文档可以理解为编写源代码的提纲,好的文档甚至相当于源代码。

也有很多个人开发的软件,是不写文档的,这样软件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主要就是源代码。

源代码非专业人士不懂是什么东西,其实可以看成是一篇文章,只不过文字是专门的计算机语言。

根据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更能体现智力水平的技术方案被排除的著作权法的保护之外,这是用著作权法保护软件的缺陷所在。

软件的可专利性 按我国的专利法规定:专利包括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软件一般只可能申请发明专利。

《专利法》对发明的定义为:“是指科技开发者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

”发明有两种,一种是产品发明,一种是方法发明。

产品发明是人们通过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技术方案。

方法发明是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

软件产品符合方法发明的要件。

发明专利取得的实质条件为“三性”,1、新颖性,2、创造性,3、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的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

创造性是指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是指能够在工业上的应用并有实际利益,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从发明专利取得的三性上来判断,很多软件符合申请专利的条件。

著作权保护与专利保护的区别 1、保护的内容不同 著作权法保护形式,专利法保护创意思想。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软件的源代码,软件的核心内容——技术方案的创新可以申请专利,适用《专利法》来保护,这样两者结合使软件得到更加完善的保护。

2、取得保护的条件不同 著作权是自动取得,取得的时间以开发完成的时间为依据,一完成即自动取得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软件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的审查,无论软件源代码的写得如何,即自动取得著作权/版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专利则必须符合专利申请的条件,需要向专利局申请,是否授予专利权需要专利局进行审查后审批。

3、保护的时间不同 发明专利的保护时间为二十年,从申请日开始计算,但是受保护是在申请审批取得专利权之后,专利的审查的手续比较烦琐,从申请到取得专利权证书一般要3年左右的时间。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为50年,从开发完成之日起就受版权保护。

软件在获得专利权之前已经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申请专利并不影响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专利的审批。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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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申请专利 如何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