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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由哪个部门来审查?,外观设计申请专利应符合哪些要求?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7 15:25:3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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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由哪个部门来审查?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核由国知局管辖: 申请实用新型所须提交的材料: 说明书应当对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由附图;说明书应当写明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的名称一致;说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2)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背景技术的文件; 3)发明内容: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取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的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4)附图说明:说明书有附图的,对说明书进行简略说明; 5)具体实施方式: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必要是,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附图。



外观设计申请专利应符合哪些要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可以结婚的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要结婚的男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结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外观设计的相同与相近似怎么认定?



一、一般认定方法 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相近似,应当将两者进行比较: 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等主要设计部分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构成要素中的主要设计部分相同或相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不相同或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或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二、外观设计要求保护色彩的认定方法 对要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应当先确定该外观设计的形状是否属于公知外观设计: 1、如果是公知的,则应当仅对其图案、色彩做出判定;如果形状、图案、色彩均为新设计的内容,则应当以形状、图案、色彩三者结合作出判定。

在进行侵权判断时。

2、如果外观设计专利要求保护的专指色彩,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权人声明保护的色彩相同,就构成侵权。

怎样看待一项外观设计中的形状、图案和色彩三者之间的关系呢? (1)如果外观设计的图片和照片中没有说明要求保护色彩,那么其他人在相同的产品中采用了与专利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形状、就构成了侵权;采用了与专利设计相同或者相旧的形状、并增加了色彩,仍构成侵权。

(2)如果专利请求保护色彩,其他人在同类产品中采用了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形状、色彩也相同,侵权成立;如果被控侵权物的,形状不同或者不相近似,而颜色相同就不构成侵权,如果形状相同,色彩不同,则也不构成专利侵权。

三、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单一要部的认定方法 1、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单一要部的情况下,如果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要相同或者相近似,公知设计部分也相同或者相近似,则构成侵权; 2、如果要部不相同也不相近似,而公知的设计部分相同或者相近似,则不构成侵权;如果要部相同或者相近似,公知设计部分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不构成侵权。

这种判断方法及作出的结论的依据,主要是从外观设计的产品整体出发的,而并非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局部保护。

四、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多个要部的认定方法

外观设计由哪个部门来审查?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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