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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今日起实施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17:26: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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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保护专利权,维护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及时的原则。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专利纠纷,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调解协议。

第三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

案件承办人员应当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行政执法证件。

案件承办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严肃着装。

第四条 对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必要时可以组织有关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查处。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给予指导。

第二章 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 第五条 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二)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三)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四)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五)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项所称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权的合法继承人。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请求。

第六条 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所涉及专利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并且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供请求书副本。

必要时,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实所涉及专利权的法律状态。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请求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检索报告。

第七条 请求书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今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充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下称《执法办法》)于7月1日起施行。

《执法办法》简化了程序、处理更加快捷、维权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具体有: 加强展会和电子商务领域的行政执法。

随着展会经济、虚拟经济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兴起,如何有效解决展会期间和网络环境下的专利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执法办法》实施后,执法机关将快速调解、处理展会期间和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专利侵权纠纷,及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并明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责令侵权的参展方采取从展会上撤出侵权展品、销毁或封存相应宣传材料、更换或遮盖相应展板等措施,应通知电子商务平台提供者对侵权或假冒专利产品的相关网页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措施,以及时制止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

进一步缩短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期限。

为加强专利保护,《执法办法》进一步缩短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办案期限,明确了调解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的立案期限,并明确了公开有关行政决定的期限要求。

《执法办法》实施后,由原来规定的立案之日起4个月内结案加复杂案件延期1个月,缩短为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加复杂案件延期1个月。

而在专利纠纷的调解方面,期限也更加明确。

被请求人提交意见陈述书并同意进行调解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意见陈述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立案”。



专利补正书怎么写



1、补正书的专利号必须一致,这是授权前唯一标识申请的手段。

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2、补正书的发明名称一般来说是原申请时的名称,但如果是须不正的刚好是发明名称,则只需要写将发明名称由什么改为什么。

3、补正内容的填写:要删除的内容和改正的内容可以分在两条补正内容中写明,这样比较清晰,也容易表达。

如果你有申请文件的复印件,那么在上面标出修改对照内容,扫描成图片作为附件发送。

4、申请文件的复印件:如是电子补正则可以不提交这个文件了。

5、表格放不下的时候,直接在表格里面填写"见附页",然后用附件的形式写,写明第几页第几行,修改前后的内容即可,而且修改前的内容,不一定要全部抄上去,不需要修改的内容用省略号表示即可 6、附图的修改:修改前什么问题,修改后消除了什么问题,写上就好,然后提交替换页的时候,在修改前的图上标示修改的地方。

1、请求人举证期限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 (1)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或者提交的反证,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充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 (2)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原件等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

2、专利权人举证期限 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答复期限内提交证据,但对于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原件等证据,可以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补充。

专利权人提交或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对提交或者补充的证据具体说明。

专利权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证据的举证期限。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视为自始不存在。

专利权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和分析他人提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主要理由,有针对性地准备和撰写答辩意见陈述书。

专利权人应该认真阅读和理解对比文件,分析自己的权利要求与现有技术之间的本质区别,然后来确定对方提出的理由是否成立,是否会破坏本专利的专利性。

同时,专利权人分析对方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和充分等。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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