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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可以一起作为专利权人吗,原告的专利权是否还在保护期内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5:24:43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单位和个人可以一起作为专利权人吗,原告的专利权是否还在保护期内

单位和个人可以一起作为专利权人吗



一、 可以。

专利法第八条规定: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二、 专利权人的受益有具体的规定。

1、通过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获取现金流 专利是发明人的智慧结晶,具有无形财产的属性。

通过必要的法律程序,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从而享受该专利带来的收益。

2、可以利用专利许可授权获得收益 有些专利拥有者并不想转让自己的专利,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对其他公司进行专利的普通许可、独占许可、交叉许可等方式进行变现。

这样专利权还在自己手里,同时又能够通过让别人实施专利获得收益。

专利转让和许可,有点像卖房和出租房的关系。

3、专利技术入股,合作开发,共享收益 拥有核心专利技术,还能作为合作开发的谈判砝码,可以采用技术入股的方式,与企业共享收益。

合作开发专利,相对于将自己作为企业研发人员与对方不断提升产品价值,实现更高收益。

4、提升企业产品附加值 三、 专利权人在发明受保护的时期内,有权决定谁可以——或不可以——使用该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

专利权人可允许或许可其他当事方按双方议定的条件对发明进行使用。

权利人也可将其对发明享有的权利出售给他人,该他人则将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专利一旦失效,即不再受保护,该发明便进入公有领域,也就是说,权利人不再对该发明享有专有权,该发明可由他人进行商业性利用。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转让应符合下列程序: 1、订立书面合同,并经登记、公告后生效; 2、向外国人转让,应先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运作。



原告的专利权是否还在保护期内



一、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自提出之日起10年。

实用新型专利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的终止可以根据终止的原因进行划分: (一)期限届满: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十年,并依法终止; (二)不支付的终止:专利权人未按照规定支付或者支付全部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前年期满之日起终止。

社会的发展以及人类人民的进步,实际上都跟这些发明专利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就像是我们现在所使用的这些电子产品,还有一切有利于我们生活的发明物,这都是专业权人凭借自己的智慧发明出来的,所以法律保护专利权就是为了推动社会的进步。

二、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排他性。

三、 1、排他性 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

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

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2、时间性 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3、地域性 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

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



反诉专利权无效程序



专利侵权诉讼往往伴随着反诉专利权无效,被告采用反诉专利权无效以图从根本上否定他人的专利权效力,从而达到侵权诉讼不成立的目的。

《专利法》中规定无效宣告程序的目的在于通过公众的监督,保证专利权的质量,维护公众的利益。

在侵权诉讼中,被指控侵权的人如果能够运用好反诉专利权无效程序,不仅会使自己变被动为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且还可以维护公众使用公知技术的权利。

有关如何在专利权诉讼中提出反诉,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二百三十三条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专利权无效是经第三人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对已授予的专利作出无效的决定。

专利权被授予后,如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人和单位均可依专利复审程序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利权无效。

请求书应按规定格式撰写,一式二份,说明理由,必要时应附具有关文件。

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请求书后,应将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限期内陈述意见。

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后,对该专利作出维持或无效的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所作的无效或维持的决定为终局决定。

宣告专利无效,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单位和个人可以一起作为专利权人吗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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