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专利申请费的缴纳与减缓,专利登记簿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5:22:08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申请费的缴纳与减缓,专利登记簿

专利申请费的缴纳与减缓



专利法规定: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它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实施细则对此作了具体规定,现就申请费说明如下: 1。缴纳申请费的方式 申请费以及其它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面交。

通过邮寄方式申请专利的申请人,以收到专利局寄去的受理通知书后,按通知书要求可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付申请费。

汇付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或信汇单第四联后面粘贴缴款单,在其中写明专利申请号、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费用名称(申请费)以及发明创造名称。

通过银行使用电子联行(卫星传输)方式汇付申请费的,应当要求银行在费用用途栏目中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的简称(如果申请人不明确提出要求,银行一般不予填写),但这种要求银行要按照拍发电报专门收费。

费用名称简称一般可以用第一个字,例如“申”表示申请费。

申请人无论使用何种方式缴费,缴费时未写明申请号及费用名称的,或者写错的,均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2。缴纳申请费的时间 向专利局或者专利局代办处面交申请文件的,可以在接到受理通知书以后,当场缴纳申请费。

向专利局邮寄申请文件的,应当在收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

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两个月。

逾期未缴纳申请费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一般在申请人寄出申请文件后一个月内可以寄达申请人,所以一般情况下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缴纳申请费。

3。缴纳日期的确定 向专利局面交申请费或其它费用的,面交日即为缴费日。

向专利局汇付费用的,若汇付方式符合上述1的规定的,以银行或邮局的汇出日为缴费日。

但是,自汇出日至专利局收到日超过15天的,除邮局、银行出具证明、提供证据的以外,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缴费日。

4。申请费的数额 发明专利申请费除基本申请费以外还包括文件公布印刷费40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需缴纳公布印刷费。

专利申请说明书包括附图在内超过30页的,从第31页起应按照每页15元缴纳申请费附加费,超过300页的从第301页起每页缴纳附加费30元。

专利申请中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超过10项的,从第11项起每项应当缴纳申请附加费20元。

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也是申请费的一部分,所以缴纳公布印刷费、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的期限和要求以及逾期处理是与申请费相同的。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还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后2个月内按照要求的优先权项数缴纳优先权要求费,逾期未缴纳优先权要求费的视为未提出。

5。缴费差错的改正 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各种专利费用的,在收到我局开出的收费发票后,应当及时核对发票上开列的专利申请号、费用名称、金额和汇出日期。

发现有差错的,应当在7天内向专利局陈述意见,说明出错原因和正确的数据。

陈述意见时应当使用专利局制定的统一表格(意见陈述书)。

若差错责任是申请人的,以提出意见陈述书的日期为缴费日,责任在专利局的(申请人应提供证据并经专利局核实)以原费用汇出日为缴费日。

向专利局面交费用的,应当在专利局开出发票后核对发票开列的全部项目,发现有误的,应要求专利局当场改正,认为没有错误的应当在发票缴费人栏目上签字。

6。未缴纳或缴足申请的后果

专利登记簿



法律分析:一方是黑名单,另一半会被列入银行黑名单,买房申请贷款会受影响,被列入黑名单的禁止行为如下: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专利登记簿的定义及办理



法律分析:自然人年度中间死亡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用办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1、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3、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专利申请费的缴纳与减缓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专利登记簿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发明专利申请 如何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