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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侵权如何赔偿,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方法,行为有哪些?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1 23:31:13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外观侵权如何赔偿,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方法,行为有哪些?

外观侵权如何赔偿



外观专利侵权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赔偿,而销售额度是认定利益的依据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 (1)负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2)外观设计必须是与独立的具体的产品合为一体的新设计 (3)负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能在工业上应用 (4)外观设计必须能使人产生美感,即通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产生出来的外观设计被用以装饰物品,能够使人的视觉触及后。

在实践中,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一般采取以下三步: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59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

通常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相同,也不类似,从而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方法,行为有哪些?



一、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是: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

提醒您,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从而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二、 外观设计侵权行为有以下几种: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 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7。冒充专利的行为。

三、 产品外观专利侵权的处理有: 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行政查处:专利权人在掌握初步证据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侵权的认定。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怎么维权,判定原则是什么?



一、 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的维权规定为: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比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更具有日常生活性的商品,对于其中某些相近似产品的细微差别,普通消费者往往会忽略掉,而专业人员则很容易分辨出来。

在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时,如果从专业人员的角度出发,对权利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因此,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 。对于类别相同或者相近似的产品,如果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不致混淆,则不构成侵权,如果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仍不免混淆,则构成侵权。

上文中的普通消费者,是指购买、使用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人。

通常情况下,普通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涵义是一致的。

但是,对于非通常消费品,如建筑材料、机器零部件、电动工具等,普通消费者不是其购买者,不具有对这类用品的一般知识和认知能力,故能够对其进行相同或相近似比对的主体应当为这类用品的特定消费群体,即销售、购买、安装和使用此类产品的人员。

以普通消费者为侵权判定的主体,并不是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时去追求真正的消费者的意见,而是要求审判人员在判断时,将所处的位置放在普通消费者的水平线上,去认识、感知比对对象的异同 二、 外观涉及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是,比较对象、全部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

在判定专利侵权时,最先适用的是全面覆盖原则。

使消费者不致混淆、误认、误购。

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水平为尺度,判断产品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为标准。

以及在未经专利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的话就构成侵权。

三、 没有明确的判断相似度指标。

提醒,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外观专利的产品相似度的侵权评价: 1。判断前提:确定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能比较。

判定同类产品不仅仅要依据《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而是要根据一般商品的分类标准来确定。

考虑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判断是否专利侵权时,首先要注意被控侵权产品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在市场上实际是否会混淆。

2。判断尺度: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认知水平为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准。

整体形状相同、视觉效果一样;局部微观的不一致,从消费者角度不会留意的细节不同不作相似性对比。

3。比较对象:将侵权物与专利的图形或照片中展示的形状图案及色彩进行比较,对比两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如果结论为是,则侵权成立。

如果结论为否,则不构成侵权。



外观侵权如何赔偿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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