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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收集专利侵权证据?,怎么查看其它专利的审查意见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1 23:32:1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怎么收集专利侵权证据?,怎么查看其它专利的审查意见

怎么收集专利侵权证据?



证据的作用就是为了还原事实的真相,提供充足的依据才能做出公正的审判,当我们的专利受到他人侵权的时候我们就需要收集证据,那么怎么收集专利侵权证据?接下来将由 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怎么收集专利侵权证据的知识。

一、专利侵权的侵权要件 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其中,形式要件主要有: 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 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

但是,可以作为衡量其情节轻重的依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

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

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 2)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 3)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有相同的,有相异的,但是,相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

这里技术特征等效,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推断出某两种技术特征彼此替换后,所产生的效果相同。

二、怎么收集专利侵权证据? 1、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把握的十分准确会有一定的难度。

律师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以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

律师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熟练的诉讼技巧,能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为当事人作出适当的选择。

一般说来,律师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方便得多,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也会对律师另眼相待、提供更多的方便。

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保全证据”。

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

《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

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保全,其效果与法院依职权所进行的保全,是相等的。

在诉前,当事人能够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

3、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2002年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证据保全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这就为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确定了一个合法依据。

4、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取得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基于此当事人往往在提起专利侵权,商标侵权和著作权侵权诉讼的同时,提出一份调取证据申请。



怎么查看其它专利的审查意见



一、 登录中国专利查询系统,代理机构可以查询审查意见通知书和答复文件,公众仅能查看审查意见通知书等部分内容。

中国专利查询系统允许公众查询的是申请文件和通知书,不允许查询中间文件。

申请文件包括五书;通知书包括所有国知局下达的通知书;中间文件包括专利代理委托书、费减证明、意见陈述书等。

中间文件涉及到个人或者代理机构的隐私,因此不允许查询。

二、 国知局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以后,必须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的主要审查程序有,初步审查、公布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实质审查。

三、 (一)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 (三)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四)是否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条四款所规定的实用性; (五)说明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要求充分公开了请求保护的主题; (六)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新颖性与创造性; (七)权利要求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第四款的规定,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保护的范围,独立权利要求是否表述了一个解决技术问题的完整的技术方案;

怎么申请专利侵权临时措施



《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请求法院发出责令侵权嫌疑人停止实施侵权行为的临时措施,以避免因侵权行为的蔓延和扩大而造成进一步的损失。

专利权人申请诉前临时措施时,应当提交证明其专利权真实有效的文件,以及证明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包括被控侵权物以及专利技术与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

申请诉前临时禁令,能够有效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因为从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行为到提起诉讼,再到法院做出判决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在此期间如果任凭侵权行为继续进行,将使侵权后果进一步扩大,导致专利产品销量和利润下降、市场份额降低,甚至可能造成市场秩序混乱,而依法申请诉前禁令,则可以有效地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专利侵权临时措施,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提起专利侵权临时措施申请,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提出申请的主体是只能是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2)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是临时措施请求; (3)申请人在提出临时措施请求时,应当说明如果不及时制止会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失的理由; (4)申请人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担保。

1、认真实施专利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我国已颁布了许多保护专利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如《专利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等,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专利权保护的各种法律法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加大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使侵权人畏惧法律,侵权行为才能有效地受到遏制,体现出法律法规对专利权保护的作用。

2、增强专利权法律保护的意识 加大专利权保护的国内和国际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力度。

使专利权人该熟知与其专利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专利权人自我保护的认识,落实从申请到授权各个阶段的保护措施。

3、鼓励专利申请 国家应当出台一系列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请专利的措施,让专利尽快转化成生产力,造福于民,尤其要注重到国外去申请专利,以更好地保护专利权。

4、建立完善的专利转让机制 我国目前还未建立一个完善的保障专利转让的机制,专业的专利评估人员和推广机构也较少,出现了“研究专利难,转让专利更难”的现象。

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保障专利转让的机制,加快专利转让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批既有专利评估知识、又懂专利推广技巧、并能维护专利权人利益的高素质人才势在必行。

5、加强专利权海关保护的力度 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许多是专利产品,其中有些是专利侵权产品,专利侵权行为既有来自国内也有来自国外。

因此,为了保护专利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声誉,应该对海关、专利管理机关加大人、财、物的投入,严把国门,杜绝专利侵权产品进出国境。

6、重视专利权的国际保护 专利权的国际保护是通过国家间缔结的条约来实现,但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专利权人在国内获得专利申请后,并未在公约规定的期限内到其他成员国行使自己的优先权,这样就使得该专利在其他成员国内丧失新颖性,得不到这些国家的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必将受到损失。

只要我们重视专利权的国际保护,类似的损失完全可以避免。



怎么收集专利侵权证据?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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