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根据相关规定专利诉讼是什么?,植物品种可以授予专利了吗?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5 11:04:1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根据相关规定专利诉讼是什么?,植物品种可以授予专利了吗?

根据相关规定专利诉讼是什么?



一、根据相关规定专利诉讼是什么? 专利诉讼是有关专利纠纷的诉讼。

广义上的专利诉讼指所有关于专利权争议的诉讼。

狭义的专利诉讼仅指对专利机关有关专利权的决定不服,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包括专利侵权纠纷和专利权的合同纠纷所引起的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各类专利纠纷案件,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专利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

二、可以提起的专利诉讼主要分以下几种: 1、发明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复审请求的决定不服的; 2、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维持发明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 3、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或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 4、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 5、对假冒他人专利的侵权行为。

审理不服专利机关决定的相关诉讼案件,其司法机关仅限于北京市中级、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为第一审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

审理其他专利纠纷的诉讼案件的司法机关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经济特区的中级、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为第一审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

专利诉讼的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审理中应充分发挥有关专家的作用,可以邀请他们担任陪审员,参与审判。

三、专利诉讼主要有哪些? 1、权属诉讼 专利权属诉讼是指涉及一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最终归属于何主体的诉讼,主要是指专利申请权归属诉讼和专利权归属诉讼。

专利申请权归属诉讼发生在专利申请阶段,专利权归属诉讼发生在专利权授予后。

2、侵权诉讼 专利侵权诉讼是指专利权人因专利权受非法侵害而引发的诉讼。

它们可以是单一专利侵权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也可以是伴随其他原因而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如由专利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引起的、由假冒专利引起的、由技术贸易引起的或由平行进口引起的。

但其中遇到最多的是单一专利侵权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3、合同诉讼 专利合同诉讼是指因为不履行或部分履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专利转让合同而引发的诉讼。

这类诉讼涉及的事项是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在这类诉讼中,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是引起诉讼的重要原因和事由,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转让合同是判断和解决这类诉讼的重要依据。

这类诉讼通常应当涉及双方签订的书面许可合同或书面转让合同,但也包括构成事实上的专利实施许可或专利转让但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

4、行政诉讼 专利行政诉讼的严格含义是专利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诉讼案件,包括:当事人因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驳回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或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复议决定)而以其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关于停止侵权行为的处理决定、关于假冒他人专利或冒充专利作出的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

[2] 5、其他诉讼 其他有关专利的诉讼包括因发明人或设计人资格而引发的诉讼、职务发明创造实施并取得经济效益后单位不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一定报酬或奖励而引发的诉讼等。

申请专利之后,专利权人是可以获得经济收益的,故此在专利申请时可能会发生纠纷。

申请成功后,非专利权人,一般在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是不得使用此专利的。

也存在那些虽然获得了批准,但是却没有按照专利的性质使用的,也会有纠纷的存在。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是多久

植物品种可以授予专利了吗?



一、植物品种可以授予专利了吗?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动物和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

但是生产方法可以申请专利。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但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

一种方法是否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取决于在该方法中人的技术介入程度。

如果人的技术介入对该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或者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者决定性作用,则这种方法不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

例如,采用辐照饲养法生产高产牛奶的乳牛的方法;改进饲养方法生产瘦肉型猪的方法等属于可被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客体。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品种权包括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

其中经济权利是指完成新品种育种的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依法对其品种享有的独占权,以及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生产、销售、使用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精神权利是指完成新品种的培育人享有的表明其是该品种完成者这一身份的权利以及因完成该品种而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的权利,它与完成新品种的培育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

一般在提到品种权时,仅是指其经济权利。

品种权的保护期限品种权并非永恒的权利,它是由法律授予的无形财产权,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中国目前将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规定为,自授权之日起,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为20年,其他植物为15年。

对于植物品种的专利情况,由于并不符合专利权申请的相关范围和条件,所以不存在对植物品种认定专利权的情况,但涉及到相关生产技术和方法可以由创造者来申请专利,并且其它人员在需要使用该方法时,应当获得授权后进行办理。

专利的授予机构是哪个? 专利检索报告哪里做和查询?

欧洲专利费用规定是怎样的



欧洲专利费用规定是怎样的 欧洲检索官费将从1880欧元增加至2255欧元。

2022年4月1日起,对国际检索机构为中国、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或者专利局的PCT申请,欧洲专利局将取消曾经的欧洲检索官费的减免,例如,以中国知识产权局提交的PCT申请(中国知识产权局为其国际检索机构),4月1日起进入欧洲国家阶段检索官费将会比之前增加190欧元。



根据相关规定专利诉讼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植物品种可以授予专利了吗?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申请专利 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