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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复议文书有什么注意事项,专利行政复议文书有什么注意事项?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5 10:56:0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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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复议文书有什么注意事项



专利行政复议文书有什么注意事项 1、复议申请书应填写一式两份; 2、复议申请书可手工填写; 3、法人应加盖法人印章、自然人应签名,印章或签名不得复印; 4、复议要求和理由一栏如填写不下,可以附页; 5、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书面形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应附具该文件复印件两份; 6、有其他证据材料需要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应复印一式两份; 7、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 8、复议申请书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法律事务处邮寄或递交。

相关知识: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 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指提出专利行政复议申请的人以及被申请人。

根据前面的分析,可以将提出专利行政复议申请的人分成两类。

第一类申请人是指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人。

《行政复议规程》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本规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

专利行政复议的收案范围包括 1、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2、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 3、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 4、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5、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6、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 7、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 8、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子恢复的: 9、专利权人对给子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专利行政复议文书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专利行政复议文书的注意事项 1。 复议申请书应填写一式两份; 2。 复议申请书可手工填写; 3。 法人应加盖法人印章、自然人应签名,印章或签名不得复印; 4。 复议要求和理由一栏如填写不下,可以附页; 5。 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书面形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应附具该文件复印件两份; 6。 有其他证据材料需要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应复印一式两份; 7。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 8。 复议申请书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法律事务处邮寄或递交。

二、可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项 1。 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2。 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申请日有争议的; 3。 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决定不服的; 4。 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将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5。 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决定不服的; 6。 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决定不服的; 7。 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终止决定不服的; 8。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造成其申请视为撤回、取得专利权的权利视为放弃或专利权终止,要求恢复权利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恢复的; 9。专利权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10。强制许可请求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终止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11。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 12。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所作复查决定不服的;

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包含哪些



专利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关于专利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有时会碰到专利行政复议的情形,一般来说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包含哪些,专利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含哪些,本文为您介绍。

专利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关于专利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

专利行政复议的目的是为了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违法或者不当的,保护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行使职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只能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而启动,不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行启动。

专利行政复议不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根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救济程序,但如果当事人已经向法院起诉,且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情况下,就不能再提出复议;如果当事人选择了复议,且复议已经受理,就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只有等复议决定作出后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申请专利行政复议的要求申请复议应当提交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具必要的证据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书面形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应附具该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人的,应附具。

复议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均须提交一式两份,授权委托书提交一份原件即可。

复议申请书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的复议申请书标准表格,也可以提交手写或者打印的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复议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通信地址(包括邮编),建议写明电话以方便联系; (二)具体的复议请求和理由; (三)复议申请人的亲笔签名,如果是法人申请时,要有法人印章(签名或印章应为原始真实的,不得复印、打印)。

复议申请书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邮寄或者递交,并以邮戳日或者递交日为复议申请日。

当然,如果通过受理处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复议申请书,法律事务处收到后仍然有效,只是比直接向法律事务处提交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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