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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可以加急吗,专利著录项目变更所需证明材料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5 10:55:5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可以加急吗,专利著录项目变更所需证明材料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可以加急吗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可以加急吗 不可以办理加急。

(一)著录项目变更途径 目前,企业请求变更著录项目,主要有两种变更途径,具体如下: 1。企业可以自行向国知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2。企业可以委托一家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相关事宜。

(二)著录项目变更时间 从企业递交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之日起,到国知局下发核准通知,时间一般为1个月左右。

其中,企业应当在提出变更请求之日起的1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用,期满未缴纳或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三)著录项目变更材料 企业请求变更著录项目,一般须提交如下几项变更材料: 1。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2。相关证明材料。

若涉及更名、迁址的,应当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若涉及变更国籍的,应当提交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

若变更专利发明人,应当提交全体发明人同意变更证明。

其中,若一件专利申请的多个项目同时发生变更的,只需提交一份申报书;若多件专利申请的同一著录项目发生变更的,即便是专利申请变更内容全部相同,也应当分别递交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书。

另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使用挂号信函,不得使用包裹,且一件信函中只包含同一申请的文件。

除了首次提交专利申请文件之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文件的,应当标明该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姓名、专利申请号等。

(四)著录项目变更费用 目前,企业若自行向国知局请求变更著录项目,需要缴纳的官费根据变更内容的不同分为两种情况:其一,若涉及专利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则变更费用为200元,并且不予减缴;其二,若涉及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则变更费用为50元,并且不予减缴。

企业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除了需要缴纳上述的全部官费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代理服务费。

现在,业内的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一般为200-1000元,根据具体的变更内容和专利代理机构的知名度、影响力以及服务质量不同而有所差别。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所需证明材料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著录项目变更的,需要的证明材料包括协议书、判决书、调解书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已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请求国知局中止有关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请求中止有关程序的,应当向国知局提交请求书,并附具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的写明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的有关受理文件副本。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调解书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向国知局办理恢复有关程序的手续。

自请求中止之日起1年内,有关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归属的纠纷未能结案,需要继续中止有关程序的,请求人应当在该期限内请求延长中止。

期满未请求延长的,国知局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是否代表人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是不是代表人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专利著录变更的,应该由当事人提出,包括专利的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权利人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九条 恢复权利请求费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第一百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知局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

减缴或者缓缴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国知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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