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专利优先权制度的发展是如何,专利优先权日及其效力是什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5 10:48:41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优先权制度的发展是如何,专利优先权日及其效力是什么

专利优先权制度的发展是如何



优先权制度源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如果有资格享有国民待遇的人,以一项发明创造首先在任何一个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申请,自该申请提出之日起12个月(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或6个月(对外观设计申请),他如果在其他成员国也提出了同样申请,则这些成员国都必须承认该申请案在第一个国家递交的日期为本国申请日。

优先权的作用主要是使申请人在第一次提出申请后,有充裕的时间考虑自己还有必要在哪些国家再提申请,并有时间选择在其他国家代办手续的代理人或寻找潜在合作方和支持资金。

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制度适用于在先申请和在后申请分别在不同的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的情况,而不适用于本国国民对于在本国提出的一项在后专利申请要求在本国提出的一项在先专利申请的优先权的情况。

因此,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制度又被称为“外国优先权”制度。



专利优先权日及其效力是什么



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向其他缔约国申请保护,其在后申请在某些方面被视为是在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

换句话说,申请人提出的在后申请与其他人在其首次申请日之后就同一主题所提出的申请相比,享有优先的地位。

二、优先权日的效力 1。以优先权日作为判断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间标准,使他人在优先权期限内就相同主题提出的专利申请不具备专利性。

2。在优先权日后,与第一次申请主题相同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公开发表或公开使用,不论是申请人自己所为还是第三人所为,都不损害后来提出并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并且也不会给第三人带来任何权利。

3。要求本国优先权也可以给申请人带来便利,申请人可以利用本国优先权在符合单一性的条件下将若干在先申请合并到一份在后申请中提出。



专利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转让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 专利申请人:_________; 专利权人: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 申请号:___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 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_。

2、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_。

3、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_________。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2)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_________。

(3)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___。

5、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专利优先权制度的发展是如何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专利优先权日及其效力是什么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专利申请 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