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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是多久,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4 23:06:4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是多久,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是多久 1。根据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原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续展3年。

2。根据1993年1月1日以后的专利申请所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修订后的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10年。

实用新型专利是三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

二、专利期限如何计算 期限的计算 期限的第一日(起算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

例如,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1998年6月1日,其实质审查请求期限的届满日应当是2001年6月1日,其实质审查请求期限的届满日应当是2001年6月1日,而不是2001年5月31日。

又如,专利局于1999年12月16日发出的通知书,其推定收到日为1999年12月31日,如果该通知书的指定期限为两个月,则期限届满日应当是2000年2月29日。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法定节日是指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法定假日是指每周的周六和周日。

国家公告移用假日,以北京市政府的公告为准,例如,某一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2001年5月8日,即2001年5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5月1日-3日为国际劳动节法定假日,5月4日-7日是移用假日)。

就专利的保护期限来看,按照新《专利法》中的要求,目前对于发明创造专利的保护期限最长为20年,但是对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和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则仅仅为10年。

要注意,这个最长保护期限是基于每年按照规定缴纳了专利年费的情况下,若没有交费则很有可能中止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多少钱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要多久?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热点推荐: 知识产权侵权 侵犯知识产权罪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专利转让 商业秘密 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 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后,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而此时就要宣告专利无效。

那么实践中,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都有哪些呢?而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是什么呢?乐知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知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无效的请求。

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如下几种: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第5条的规定,即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授予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不具备专利法第23条关于新颖性的规定;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或者第4款的规定,即专利说明书没有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施或者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5、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6、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所作的定义性规定; 7、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第1款规定,就同样的发明创造重复授权; 8、申请人主体不合格。

二、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一)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时间及准则 自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就可以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实际上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之后的整个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还包括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之后或者专利权有效期终了之后都可以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说明理由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所有提交的文件都必须一式两份,并且交纳请求的费用。

(二)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当事人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当事人即请求人和被请求人。

对于请求人,专利法规定得比较广泛,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提无效宣告请求。

被请求人是专利权人,严格说来应当是专利登记簿上的专利权人,因为专利权可以转让,应以登记簿上最后的专利权人作为被请求人。

(三)宣告专利权无效案件的审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书(包括请求的理由、范围和证据)之后,便进入审查阶段,审理过程包括形式审查、合议审理和作出决定三个阶段。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起诉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决定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知局登记和公告。

关于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乐知小编在上文中为大家总结了8点,各位可以适当的参考了解。

同时,申请宣告专利无效的也是要经过严格的程序,至于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内容,小编也为大家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一、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4、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5、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要求。

6、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没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其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7、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火气里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8、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的要求。

9、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了《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

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未说明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以上规定宣告的,或者就撤销专利权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已作出的决定,再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寓意受理。

二、申请专利无效的流程 (一)无效程序的启动 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知局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

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

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

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主审员,3名参审员)进行审查。

(三)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

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是多久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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