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包含"产品特征"的方法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判断,专利应用允许合同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5 14:58:28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包含"产品特征"的方法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判断,专利应用允许合同

包含"产品特征"的方法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判断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9年3月13日作出的第16560号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02807692.3、名称为“包括含至少一水溶性嵌段和一疏水嵌段的嵌段共聚物的水力压裂液”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其申请日为2002年2月14日,优先权日为2001年2月20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日期为2003年9月29日,公开日为2004年5月26日,申请人为罗狄亚化学公司。

申请人于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利要求第1-31项,说明书第1-27页和说明书摘要。

其中的独立权利要求1、31的内容为: “1、水力压裂液组合物,包括: a)含水液体,和 b)包括至少一种水溶性性质且含有疏水单元的嵌段和至少一种主要疏水性质的嵌段的嵌段共聚物,它在所述含水液体中形成了粘弹凝胶。

31、产生环绕钻井的深入地下岩层的裂缝的方法,包括将如权利要求1所定义的压裂液注入到所述钻井中的步骤。

”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05年6月3日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30相对于对比文件1(US6111025A)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31相对于对比文件2(US5551516A)不具备创造性。

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于2005年10月18日陈述了意见,提交了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第1、3、12页和说明书摘要的替换页。

新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包括30项权利要求,其中的独立权利要求1、30的内容为: “1、水力压裂液组合物,包括: a)含水液体,和 b)至少一种在所述含水液体中形成了粘弹凝胶的聚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物包括至少一种水溶性性质的嵌段和包括至少一种主要疏水性质的嵌段的嵌段共聚物。

30、产生环绕钻井的深入地下岩层的裂缝的方法,包括将如权利要求1所定义的压裂液注入到所述钻井中的步骤。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06年12月1日发出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申请人在所修改的权利要求中,仅对原独立权利要求1进行了文字表达上的修改,而未对其进行任何实质性修改,对原独立权利要求31未进行任何修改,仍坚持权利要求1-29相对于对比文件1(US6111025A)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30相对于对比文件2(US5551516A)不具备创造性。

针对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于2007年2月16日陈述了意见,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替换页,其中只是对权利要求24、26和29的引用关系进行了修改。

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07年6月8日驳回了本申请,理由是:权利要求30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2( US5551516A)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2007年2月16日所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0项,2005年10月18日所提交的说明书第1、3、12页和说明书摘要,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说明书第2、4-11、13-27页。

驳回决定认为:权利要求30所述方法的步骤已完全被对比文件2公开,只是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裂液代替了原来的压裂液,这一替换并没有带来任何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本发明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多个优点并不是因为采用了本申请的权利要求30所限定的产生裂缝的方法而产生的,权利要求30相对于对比文件2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07年9月2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人认为:驳回决定仅涉及独立权利要求30的创造性问题,实质审查阶段的审查员已经默认权利要求1-29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权利要求30的方法权利要求中使用了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裂液组合物,在本申请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裂液组合物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30也必然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没有任何现有技术教导或暗示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压裂液组合物能够用于钻井的压裂,因而现有技术中没有任何动机将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压裂液组合物用于对比文件2的方法,本申请的权利要求30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提出复审请求时提交了新的权利要求书,其中将权利要求2-30中的“压裂组合物”修改为“压裂液组合物”,以与权利要求1的主题名称相适应,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30为: “1、水力压裂液组合物,包括: a)含水液体,和 b)至少一种在所述含水液体中形成了粘弹凝胶的聚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物包括至少一种水溶性性质的嵌段和包括至少一种主要疏水性质的嵌段的嵌段共聚物。

30、产生环绕钻井的深入地下岩层的裂缝的方法,包括将权利要求1的压裂液组合物注入到所述钻井中的步骤。

” 经形式审查合格,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7年10月30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向原审查部门发出前置审查通知书。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仍坚持驳回决定中的意见,坚持原驳回决定。

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专利应用允许合同



允许人:________________ 被允许人: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资产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根据中国法律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向_________公司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_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含石油、天然气的勘察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干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

_________及其相干下属企业或单位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专利及专有,并愿意将该等专利及专有允许给_________公司应用,且_________公司有意应用该等专利及专有。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 允许人 本合同允许人是_________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干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含_____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_发出关于代表其签订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_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把持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 专利和专有 2.1 本合同项下的专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 (a)允许人在中华国民共和国境内外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已获得专利权授予的由被允许人无偿应用的附件一所列之专利,(以下简称“无偿应用的自有专利”); (b)允许人在中华国民共和国境内外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已获得专利权授予的由被允许人有偿应用的专利(以下简称“有偿应用的自有专利”); (c)允许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华国民共和国境内外共同拥有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附件二所列之专利,(以下简称“共有专利”)。

自有专利和共有专利以下统称为“允许专利”。

2.2 允许专利内容是指专利证书、阐明书、权利请求书及附图等专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3 本合同项下的专有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允许人已经拥有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附件三所列的专有(以下统称“允许专有”)。

第3条 允许 3.1 对无偿应用的自有专利及允许专有,允许人容许被允许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持续无偿应用。

3.2 对有偿应用的自有专利,允许人容许被允许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组前的应用领域内持续有偿应用,但须符合双方另行签定且有效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的规定。

3.3 被允许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组前应用共有专利的领域内持续应用该共有专利。

该共有专利原为无偿应用的,被允许人持续无偿应用,原为有偿应用的,被允许人 允许人:________________ 被允许人: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资产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根据中国法律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向_________公司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_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含石油、天然气的勘察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干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

_________及其相干下属企业或单位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专利及专有,并愿意将该等专利及专有允许给_________公司应用,且_________公司有意应用该等专利及专有。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 允许人 本合同允许人是_________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干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含_____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_发出关于代表其签订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_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把持的企业或单位。



技术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让与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签订 鉴于乙方持有设计、制造、安装以及销售的技术秘密,并有权向甲方许可上述技术秘密,甲方愿意利用上述技术秘密设计、制造、安装并销售合同产品,但不单售零部件。

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确规定的含义,用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定义的: A。技术秘密:指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合同产品所需的一切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秘密技术资料和实际技巧,包括已申请专利部分和未申请专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资料。

B。合同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的技术秘密设计、制造的产品。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许可的技术所设计、制造的产品本合同附件五的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各型号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产品。

D。技术资料: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于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数据以及2方现有的一切有关的其他资料。

E。补充技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进一步开发的与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

F。改进技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开发的,对本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技术作出的改进。



包含"产品特征"的方法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判断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专利应用允许合同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如何申请专利 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