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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光二极管技术专利申请态势分析,专利侵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5 00:51:04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发光二极管技术专利申请态势分析,专利侵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发光二极管技术专利申请态势分析



无机发光二极管(LED)是一种可靠性高的全固体冷光源,和其他照明器件相比,具有发光效率高、环保、不易破损、寿命长等优点。

利用它制成的照明用具的亮度是普通白炽灯的3倍,耗能仅为普通白炽灯的1/10,而寿命却是普通白炽灯的100倍以上。

LED将彻底改变人类的照明历史,是21世纪最有发展前景的绿色照明光源。

在LED技术突飞猛进的同时,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照明技术近些年来发展迅速,其具有超轻、超薄、结构简单、发热量低、柔性高等特点,亦引起各国的高度关注。

从2003年开始,OLED显示设备在MP3播放器上得到了广泛应用,而对于同属数码类产品的相机与手机,此前只是在一些展会上展示过采用OLED屏幕的工程样品,并未进入实际应用的阶段。

本文以中国专利检索数据库(CPRS)中公开的LED和OLED领域相关专利文献为切入点,对主要申请人及其专利分布进行了分析,所有数据截至2009年5月。

专利申请量逐年增加 从1985年开始,我国就有LED相关专利申请出现,且申请量逐年增加,尤其在2000年之后,数量迅速增长,年增长率超过30%。

2000年,我国LED专利申请量超过100件,2005年超过1000件,详见图1。

单从数量上来看,国内申请和国外来华申请发展趋势比较一致,详见图2。

OLED照明专利申请趋势与LED大致相同,但国内提交LED专利申请较多,且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主,详见图3、图4。

专利申请国别分布较为集中 在LED相关专利申请中,我国大陆所占比例较低,中国台湾地区和日本尤其重视中国大陆市场,其申请量较多。

如图5所示,按照国家/地区划分,中国大陆LED专利申请占该领域专利申请总量的32.4%,中国台湾地区占24.3%,日本占24.3%,韩国占6.2%,美国占5.2%,德国占3.5%。

中国台湾、日本、韩国、美国、德国作为半导体照明强国/地区,很重视中国大陆市场,尤其是中国台湾地区,其在半导体照明领域的全球综合排名在日本、美国、德国之后,但其在中国大陆的专利申请量却高于日本、美国、德国,说明其极其重视中国大陆市场。

与LED专利申请国别分布略有不同,OLED照明技术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三位的国家和地区为中国、中国台湾地区以及日本(美国与日本并列第三),详见图6。

国内申请占据将近一半的比例,部分国内申请来自高校和科研机构,另一部分来自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

国外公司为主要申请人 国外大公司在我国LED专利申请量排名中居前几位,而在国外申请专利的国内企业却较少。

在华LED专利申请量居前几位的申请人依次为:三星、夏普、欧司朗、飞利浦、亿光、松下、日亚、住友、友达、晶元、鸿富锦、东芝、宁波安迪、昭和电工和中科院半导体所等。

排在前10位的均为国外公司或中国台湾地区公司,其中包括4家日本公司、3家中国台湾公司以及韩国、美国、德国公司各1家,详见图7。

可见,中国台湾公司和日本公司在LED领域占有绝对的优势。

与LED相关专利申请人分布相同,OLED照明领域的专利申请人主要是韩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的大公司。

在我国大陆,专利申请量领先的是清华大学以及其创办的维信诺公司,详见图8。

(  作者 歆妍 昊君)

专利侵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专利法是对专利的保护法律,申请了专利权之后就有了“保护屏障”,此时如果专利被侵犯,是更容易适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的,就专利侵权什么意思、专利侵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专利行为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 (二)有违法行为存在。

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 (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四)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一)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二)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

3、消除影响。

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

(三)刑事责任 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一)专利无效抗辩,可以在答辩期内向国家专利复审委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同时请求法院中止案件审理。

(二)非生产经营目的抗辩,《专利法》第11条规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是构成侵犯专利权的必要条件。

(三)禁止反悔原则抗辩,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或维持专利权有效过程中所放弃的内容,不能再纳入专利保护范围。

(四)捐献规则抗辩,对于专利权人仅在说明书中记载而未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视为专利权人已将该技术方案捐献给社会,不得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上述已捐献的内容属于专利保护范围。

(五)现有技术抗辩,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专利申请日前已公开的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权专利权。

(六)先用权抗辩,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七)合法来源抗辩,被控侵权人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专利法解读:第三十一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



专利法解读:第三十一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 第三十一条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

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解读】本条是关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和合并申请的规定。

一、一项专利申请只限于一项发明创造,即通常所说的“单一性原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处理专利申请时所采用的原则,我国的专利法也确立了这一原则。

采用这一原则,有利于方便专利申请的审查,便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专利申请进行有效的分类、检索,可以安排不同的审查人员进行审查,可以提高审查工作效率,对专利申请人也有利。

同时,也有利于合理收费,避免有的申请人以一件申请请求保护几项发明创造,从而达到少缴申请费、审查费和年费的目的。

二、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即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中只能包含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仅限于一个独立的权利要求。

如果权利要求书中只有一个独立的权利要求,或者在一个独立的权利要求之下还有若干个从属权利要求,也是符合单一性的原则的。

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一件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只能包含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

三、按照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一件专利申请只限于一件发明创造。

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例外。

1。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来讲,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称为合并申请。

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考虑,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符合上述规定的两项以上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可以是下列各项之一: (1)不能包括在一项权利要求内的两项以上产品或者方法的同类独立权利要求; (2)产品和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的独立权利要求; (3)产品和该产品的用途的独立权利要求; (4)产品、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和该产品的用途的独立权利要求; (5)产品、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和为实施该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的独立权利要求; (6)方法和为实施该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的独立权利要求。

2。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对于外观设计符合合并申请须具备两方面的条件: 一是使用两项以上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属于同一类别。

这里讲的“同一类别”,是指产品属于分类表中同一个小类。



发光二极管技术专利申请态势分析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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