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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对专利权无效的规定,专利侵权判定原则是什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4 16:04:3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法对专利权无效的规定,专利侵权判定原则是什么

专利法对专利权无效的规定



申请专利是一种法律程序,申请专利的发明人要想快而稳妥地获得专利权,取得法律上的保护,可委托专利事务所的专利代理人为你提供法律和技术上的帮助,发明人一旦与专利代理人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专利代理人则是你的技术顾问和专利律师。

准确的说,应该是,一个合格的专利代理人会帮助发明人对要申请专利的技术进行二次开发,比如挖掘可替代方案等,同时发明人需要给代理人提供技术支持,并及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发明人与专利代理人建立代理委托关系后,应按照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撰写专利文件所必须的详细技术资料;详细技术资料包括发明创造的目的、新旧技术对比、主要技术特征及实施发明创造目的的具体方案,以及能说明发明创造目的的图纸等。

如发明人不会制图或不能提供必须的详细技术资料,可直接向专利代理人口述,专利代理人可根据发明人的发明意图为你完成专利申请的全过程,直到获得专利权。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程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一、咨询:1、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对此咨询,建议多咨询几家后对比确定正确的结论。

因为当前很多的资讯接待员是的工资都是提成制的,为了业务量,有时对咨询会有不恰当的回复。

2、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可以申请哪一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二、签定代理委托协议此时签定代理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约束专利代理人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三、技术交底1、申请人向专利代理人提供有关发明创造的背景资料或委托检索有关内容;2、申请人详细介绍发明创造的内容,帮助专利代理人充分理解发明创造的内容。

四、确定申请方案代理人在对发明创造的理解基础上,会对专利申请的前景做出初步的判断,对专利授权可能性很小的申请将建议申请人撤回,此时代理机构将会收取少量咨询费,大部分申请代理费用将返还申请人。

若专利授权前景较大,专利代理人将提出明确的申请方案、保护的范围和内容,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条件下开始准备正式的申请工作。

五、准备申请文件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2、制作申请书文件;3、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专利申请号。

六、审查中国专利局会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专利代理人会进行专利补正、意见陈述、答辩、变更等工作。

如有需要,申请人应该配合专利代理人完成以上工作七、审查结论中国专利局根据审查情况将会作出授权或驳回审查结论,这一过程的时间一般为:外观设计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10-12个月左右,发明专利2-4年。

随着专利局审查效率的提高,目前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的审查与授权时间大概在4-6个月左右。

八、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或复审请求:如果专利申请被授权,则根据专利授权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专利证书。

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则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否提出复审请求。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是什么



专利权被侵权认定标准如下: 1。行为人具有违法行为; 2。专利权人产生实际损失; 3。专利权人产生的实际损失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侵权指向对象(被侵权专利)属于专利法所保护的范畴。

1。全面覆盖原则 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也是首要原则。

所谓全面覆盖原则(又称全部技术特征覆盖原则或字面侵权原则),是指被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以下合称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或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在包含专利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一些其他技术特征,则可认定存在侵权性质的行为。

2。等同原则 所谓等同原则,是指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虽与专利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有所不同,但若该不同是非实质性的,前者只不过是以与后者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即等同特征,则仍可认定存在侵权性质的行为。

3。禁止反悔原则 广义解释禁止反悔原则是指技术方案自公开之日起,无论在权利成立过程中还是权利成立后的权利维持、侵权诉讼,都不允许对其内容作前后矛盾的差别解释。

狭义解释禁止反悔原则是指在专利审批、撤销或无效程序中,专利权人为确定其专利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通过书面声明或者修改专利文件的方式。

4。捐献原则 1。协商与和解。

2。行政裁决或协调。

3。向法院起诉。



专利申请文件的文字和书写要求



申请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展会主体、条件、申请与择优确定具体流程如下:一、可以申办的主体下列单位可以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主办、参与主办的展会:(一)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三)具有一定规模、实力和影响,知识产权工作开展良好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四)省级以上社会团体;(五)其它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适宜承办的单位。

二、应当具备的条件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主办的展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目的和实际需要,能促进科技与经济的发展;(二)可以征集到一定水平和数量的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及产品等参展展品;(三)具有必要的工作人员、资金等;(四)能够组织到足够的参展商、采购商和专业参会者;(五)具有符合要求的展馆、展厅和其它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设施。

(六)其它必要的条件。

三、申请与择优确定承办展会的单位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办会申请,并填写承办展会申请表。

申请内容应当写明:(一)办会的目的和意义;(二)展会的名称;(三)办会时间和方式;(四)筹办机构及工作人员情况;(五)国内市场对知识产权(专利)技术、产品供需情况的分析;(六)组织供需方的办法;(七)经费预算、财务收支平衡情况及解决经费缺口的措施;(八)展出场地面积及示意图;(九)主办单位委托承办单位举办的展会,必要时,附加书面协议或者合同书;(十)承办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和资信证明;(十一)承办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需承担的安全责任;(十二)国际性展会还应当提供外方的有关材料,外方的邀请文件,中国驻外使、领馆的批准文件。

要求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主办的展会的单位,应于预定举办时间6个月前将办会申请和方案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办会方案择优确定承办单位。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展会,承办单位被确定后,承办单位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实施报告,实施报告中应附举办地省级人民政府的批件,并填写申请登记表,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或同意。

申请承办展会经同意后,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筹备工作。

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所主办展会的单位应当设立展会专门财务账户。

展会举办前,承办单位应当持相关文件及有关材料向举办地公安、消防、物价等部门备案或报批,接受其监督管理。

注:以上所称展会是指展览会、交易会或者博览会等形式的展览展示交易活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展会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独家主办或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第一主办单位主办的展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参与主办的展会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国务院其它部委或者中央部级单位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政府的邀请共同或者联合主办的展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展会适用以上规定。



专利法对专利权无效的规定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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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