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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质押的条件是什么,申请专利所需文件及要求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4 16:04:29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质押的条件是什么,申请专利所需文件及要求

专利权质押的条件是什么



很多人,发明了一项专利,需要去进行登记,这样的话你的专利权能够得到很好的保护。

专利权质押在哪里登记?接下来,小编来为大家详细地解答这个法律问题。

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的内容后,能够了解一些关于专利权利以及登记方面的知识。

1、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协调管理司(以下简称协调司)负责。

2、登记申请文件齐备且费用交纳完毕之日为受理日。

3、协调司将受理后的申请文件输入“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数据库”,进行管理。

1、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下载地址: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平台→专利→表格下载→与专利权质押相关),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 (1)合同名称,填写专利权质押合同名称; (2)代理人,填写经办人相关信息; (3)债务金额,填写主合同债务金额; (4)质押金额,填写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担保金额; (5)签章一栏应当由出质人、质权人以及代理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并标注时间。

代理人签章一栏应当由被委托人签章。

(6)质押专利件数多于3件,在申请表中无法填写完整的。

当事人可参照申请表质押专利信息表格,增设申请表附页,将余下的专利信息填写在附页中。

2、专利权质押合同原件; 3、出质人和质权人身份证明; 4、由出质人、质权人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章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专利权必须有效。

专利权具有时间性,而为了保障债权实现,质押也不可能是无限期的,在质押期限内,必须保证质物是无可争议的有效专利。

(2)作为质物的是专利权中可转让的财产权,即因取得专利权而产生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系指独占权和由此派生的许可权、转让权、标记权等。

在债权未受清偿前,出质人应用其质物(专利权)的全部来担保债权的实现。

(3)专利申请权虽然是获得专利权的前提,依法可以转让,但其明显的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使之不能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财产权,因而不能将专利申请权作为质物进行质押。



申请专利所需文件及要求



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三种不同的保护对象授予专利的条件也不相同。

下面就由的编辑为您介绍,详情请看以下内容。

在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三种不同的保护对象授予专利的条件也不相同。

一、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是授予专利的客体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大特点。

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是现有技术中没有的,未被公知公用的,不同于现有技术,同时不出现抵触申请。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之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创造或使用,并能够产生实际效果。

二、授予外观设计专利,该外观设计除具有新颖性和实用性外,还应具有美感,且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之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三、怎样申请专利?专利的申请需申请人主动申请,专利申请应向专利局提交书面文件。

如果是申请的是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提交的文件有申请书、说明书及其摘要、专利要求书。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图片或照片、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

对于发明专利,在提出专利申请后,依据现行专利法规定,专利局将对申请案进行初步审查,查明该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申请形式的要求。

经审查符合其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即早期公开。

在申请被公开后,自申请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进行实质审查。

即实质审查后没有驳回理由的,由专利局作出授予发明专利的决定,发给专利申请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相比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程序较为简便。

在经过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规定,发给相应的专利权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对于授权专利什么意思



专利通常是由国家的政府机构或地区组织根据申请发布的文件。

当一项发明创造成功之后就可以申请专利,对于专利的概念,可能很多人还不是很了解,那么什么叫专利?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利(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

(一)专利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

(二)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三)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授权专利就是对申请人申请的相关专利情况来进行授权处理的行为,在申请人递交的技术专利当中,并不是每个申请都能授权的。

尤其是发明专利。

审查特别严格。

如果您的技术存在一些问题,国知局就不会授予专利的。

如是可以授权专利技术,那国知局就会先给申请人发一份办理登记通知书。

拿到了办理登记通知书,并且授权公告,这个技术才能成为专利。

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必须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专利的外观必须不属于现有设计并具有美感。

此外,专利还需要以一种清楚、简明的法律语言来界定其保护的范围。

(一)新颖性标准,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而有所不同。

对于发明或实用新型,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而对外观设计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二)所谓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对发明而言,所谓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

如果发明是其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也就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所谓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比如,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或者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不同构思的技术方案,或者代表某种新的技术发展趋势。

(三)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须是能够解决技术问题,并且能够应用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换句话说,如果申请的是一种产品(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那么该产品必须在产业中能够制造,并且能够解决技术问题;如果申请的是一种方法(仅限发明),那么这种方法必须在产业中能够使用,并且能够解决技术问题。

只有满足上述条件的产品或者方法专利申请才可能被授予专利权。



专利权质押的条件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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