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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与6家高校科研院所签署共建协议,征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18 23:52:56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顺义区内国家高新企业增至1147家与6家高校科研院所签署共建协议,顺义区委宣传部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度顺义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

顺义区内国家高新企业增至1147家与6家高校科研院所签署共建协议



顺义区内国家高新企业增至1147家与6家高校科研院所签署共建协议记者从顺义区获悉,目前该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增至1147家,同比增长69.9%。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顺义工作站去年共收集科技需求60项,协助14家企业申请首都科技“创新券”356.3万元,在全市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



近年来顺义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激励措施,帮助企业对接高校院所的专家团队、技术成果、实验设备等资源,同时通过发放“创新券”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北京众绘虚拟现实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一家高科技企业,“基于CT图像的种植牙方案设计软件研发项目”,可有效解决口腔种植手术中牙槽骨骨量及形态不可直接观察的问题,降低手术风险。



预期经济效益可达1000万元。



几经努力,顺义区不仅为该公司找来了北京师大合创科技平台运营有限公司当“外脑”,而且帮其申请到34.2万元“创新券”。



目前顺义区已与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院空天研究院等6家高校、科研院所签署共建协议。



一方面通过征集项目的方式,筛选优质的科技成果进行支持,提前签订入区意向;另一方面定期组织高校院所与区内科技企业对接,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顺义区委宣传部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度顺义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顺义区文化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顺文建组发〔2020〕5号)要求,根据《顺义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顺宣发〔2016〕6号),区委宣传部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2021年度顺义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1年1月1日前在顺义区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统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的文化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1年3月29日(周一)--2021年4月28日(周三)  三、支持范围和重点  (一)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国统字〔2018〕43号)的分类标准;  (二)项目符合顺义区城市发展定位和《顺义区文化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空间布局要求;  (三)兼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对区域文化领域核心产业引领作用明显、自主创新能力突出的文化产业项目;  (四)符合国家、北京市、顺义区相关政策要求,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文化产业项目;  (五)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等相关领域跨界融合项目;  (六)促进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的对外文化贸易类项目;  (七)文化产业平台建设类项目;  (八)具有鲜明特色的新兴文化产业项目;  (九)入驻顺义区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的优质文化企业。



四、支持方式、条件及标准  2021年度专项资金主要采取项目奖励(一般项目奖励、融资项目奖励)和房租补助两种支持方式,每家企业(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支持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奖励  项目奖励是指对已完成并取得良好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或文化企业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的项目进行奖励。



包括:一般项目奖励、融资项目奖励,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1。

一般项目奖励  一般项目奖励是指对已完成并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通过综合评定的文化产业项目进行资金奖励,奖励额度:对外文化贸易、会展产业类项目按照项目财政核定总投资的30%支持;其他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财政核定总投资的30%。



以上均不超过申报单位的申请额度。



申请一般项目奖励,需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申报时已全部完工,完工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项目投资认定时间自2018年4月28日起算,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申报项目总投资高于1000万元的,申报单位2020年度纳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

融资项目奖励  融资项目奖励是指对文化企业在实施文化产业项目过程中向融资机构进行融资产生的成本费用,通过综合评定进行资金奖励。



成本费用包括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利息、租息、公证费、担保费等,奖励额度:对外文化贸易、会展产业类融资项目奖励按照规定期限内融资总成本费用的80%比例进行支持;其他融资项目按照不超过规定期限内融资总成本费用的80%比例进行支持。



不在规定期限内的成本费用,不予支持。



申请融资项目奖励,需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形象进度和已完成投资均不低于20%;  (2)融资机构仅限于注册地(含分支机构)在北京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北京市文化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北京市文投金服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机构除外)等;  (3)项目单位在2020年1月1日(含)至2020年12月31日(含)期间已在偿还(支付)用于项目投资的融资所发生的成本费用;  (4)申请融资项目奖励支持的融资款项应专项用于本次申报的文化产业项目(流动资金融资还需提供用于本次申报项目的证明材料);  (5)融资款及融资成本费用应按照融资合同约定按时归还,无逾期归还记录;  (6)同一申报期内一家企业只允许申请一次融资项目奖励,可包含多笔融资,同一笔融资不同年度的成本费用最多允许连续三年申报融资项目奖励支持,且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二)房租补助  房租补助是参照《北京市文化企业“房租通”支持办法(试行)》(京文领发〔2019〕6号)的相关标准,对已入驻顺义区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符合条件的优质文化企业,通过审核后给予房租补助。



补助额度不高于经审核认定实际办公用房租金的30%,补助金额依据企业在2020年1月1日(含)至2020年12月31日(含)期间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进行测算。



每家企业补助面积不超过500平米,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申请房租补助,需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入驻市级文化产业园区持续经营满1年(含)以上(截止此公告发布之日);  (2)企业当年未获得过其他区级财政资金房租政策支持;  (3)区级文化产业相关部门提出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要求  1。

项目要坚持正确的意识形态导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

属于《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鼓励类范围的;  3。

项目单位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人才队伍和运营团队建设良好,资金运转正常;  4。

同一法人单位(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支持方式。



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承担主要法律关系义务且投资比例占50%以上的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且项目投资仅认定申报主体单位投资的部分,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5。

已获得过区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含项目投资内容),已获得过区级专项资金支持的融资奖励项目可以继续申报,但仅针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融资成本进行奖励。



六、申报、受理及支持程序  (一)材料制作要求  1。

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全称及申请支持方式;  2。

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使用胶订方式装订;  3。

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4。

电子版材料需提供光盘一张。



(二)项目受理。



项目申报单位于2021年4月28日-29日,按要求将制作好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文促中心(顺义区复兴东街1号院区行政中心0205室);  (三)项目初审。



区委宣传部按照项目征集公告列示的相关条件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联合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合法合规性等情况进行审查,对企业所属产业行业进行认定,通过初审的项目纳入实地踏勘范围;  (四)实地踏勘。



区委宣传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将通过实地踏勘,申请奖励类的项目列入“专家评审项目库”,申请房租补助类的企业列入财政评审范围;  (五)补充并提交资料。



对通过实地踏勘的项目,将通知项目单位进一步准备详细资料,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专家评审和征求意见。



区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对“专家评审项目库”中项目进行联合评审,并征求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七)项目投资(融资成本、企业房租)预审及财政评审。



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拟支持的项目进行总投资、融资成本或企业房租进行预审,协调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完成最终额度审定;  (八)拟定扶持方案及审批。



依据财政评审报告,区委宣传部拟定项目支持方案报区政府审批;  (九)项目公示和资金拨付。



对拟支持的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拨付项目扶持资金;  (十)项目监督检查。



区委宣传部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七、申报纪律  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如实申报。



对弄虚作假的项目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且三年内不予受理。



同时纳入黑名单,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布。



八、其它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可登陆顺义网城(网址:https://www。

bjshy。

gov。

cn/)从“公告公示”栏中查阅、下载相关资料和表格;  (二)项目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回,如材料内容涉及商业机密,请提前说明;  (三)区文促中心负责项目申报工作中相关问题的咨询、辅导和服务。



顺义区委宣传部  2021年3月29日企业高新认定费用 商标证书补发官费用 商标驳回复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顺义区科委关于启动征集2021年顺义区科技政策第一批拟支持项目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按照《顺义区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顺政发〔2019〕9号)规定,现面向全区启动征集2021年顺义区科技政策第一批拟支持项目。



具体内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型(一)科学技术奖1。

申报单位为顺义区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2。

申报单位于2019年或2020年在我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奖项。



(二)研发机构1。

申报单位为顺义区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2。

申报单位于2020年在我区被科技部及北京市科委单独或与其他部门联合批准建立从事自然科学及科学技术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工艺开发以及有关技术服务的研发机构。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重新认定)1。

申报单位为顺义区注册纳税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

申报单位于2020年在我区首次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在科技部有备案,有效期满后再次申请并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迁入)1。

申报单位为顺义区注册纳税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

申报单位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于2018年-2020年期间将工商由区外迁入我区,截至目前税务已迁入我区;3。

已享受过该项资金支持的单位不可重复申报。



(五)技术市场1。

申报单位为顺义区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2。

申报单位作为注册在我区的技术卖方,于2020年在北京市科技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交易额累计达2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材料1。

《2021年顺义区科技政策第一批拟支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盖章扫描件;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

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均需扫描);4。

科学技术奖/研发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5。

单位简介(word版),包括: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科研情况、人员情况、经营情况、纳税情况等,不超过500字。



三、申报要求本次征集采取属地推荐的形式,申报单位于4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文件夹以“申报单位全称+申报类型”命名)报属地申报 ;属地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同意推荐的申报材料报区科委电子政务 。



四、注意事项1。

申报单位应提前与属地联系(见附件2),告知申报意向,配合属地做好材料报送、审核工作。



2。

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2020年至今,申报单位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关系等领域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存在严重不良记录的,将不予支持。



3。

顺义区科委对此次项目征集及后续工作享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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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内国家高新企业增至1147家与6家高校科研院所签署共建协议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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