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知产战略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知产战略 >

一文看懂 生物医药领域专利侵权案赔偿问题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5-14 00:34:54 浏览:


 
生物医药技术通常涉及复杂的科学原理和实验数据,由于生物医药领域的创新性和前沿性,案件审理中可能需要引入司法鉴定,以评估涉案技术的创新性、有效性和侵权性。
 
在侵权结果的认定上,由于生物医药技术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很难直接通过对比产品来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因此,在认定侵权时,往往需要综合考虑技术特征、功能效果、市场影响等多个因素。
 
即使认定侵权成立,证明原告的损失或者被告的获益也是一大难点。生物医药领域的创新成果往往具有高度的市场价值和潜在的经济利益,但由于其技术特性和市场环境的复杂性,很难准确估算损失或获益的具体数额。
 
《专利法》第四次修正引入惩罚性原则,是对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在此之前,我国采用补偿性原则来计算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但由于损失通常难以界定,多数案件最终采取法定赔偿,导致侵权人的侵权成本低且专利权人的真正损失不能得到有效补偿。
 
引入惩罚性原则后,对于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法院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一到五倍内确定赔偿数额。这一改革显著加重了故意侵权人的经济负担,对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遏制故意侵权行为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确保惩罚性原则的适用具有合理性和公正性,《专利法》和《惩罚性赔偿解释》对“故意”和“情节严重”两个要件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细化。这有助于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更准确地把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和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
 
此外,为了支持权利人充分举证并获取最大程度上贴近侵权方实际获利的数据,《专利法》和《惩罚性赔偿解释》还规定了相应的举证责任和证据规则。只要权利人在其能力范围里充分举证,并根据有效的证据链推演出具有高度盖然性的计算方式,就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和认可。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专利代理 专利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