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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 制假商标 商标侵权怎么定罪? |商标资讯
案情
2015年,曹某非法购进 印有假冒二十年汾酒商标的金卡纸7万张,加工伪造汾酒,后被民警将曹某抓获。
上述汾酒包装均系擅自或非法使用该公司“汾酒”“杏花村”的注册商标。
检察院认为,曹某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特别严重。
分析
从侵犯对象的种类上,本案中被告人只侵犯了山西杏花村汾酒厂有限公司二十年汾酒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曹某非法制造的金卡包装纸所显示的“杏花村”与“汾酒”,其实质是对二十年汾酒注册商标权利的侵犯。
从侵犯对象的数量上判定,被告人非法购进印有假冒二十年汾酒商标的金卡纸7万余张,对其中的4.3万张非法制造完成,另有1.6万张进行了部分加工。已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
注册商标标识作为受法律保护的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识,一般由图形、文字、符号等组成。
实践中,不能机械地以制造或加以更改的图形或文字的数量来认定犯罪行为侵犯的注册商标数量,而是应当将注册商标作为一个整体,考虑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所指向的对象,来界定其犯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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