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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 如何办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商标资讯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7-04 00:08:27

 
注册商标被他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的案件越来越多。
 
如何办理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呢?乐知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办理途径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可按照以下步骤: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查收商标局寄发的书件 
 
四、申请材料
 
(一)应提交的书件申请人办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应提交以下书件: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式,不得擅自修改格式。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申请撤销共有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处应当填写该共有商标的代表人名称。
 
 6、申请撤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应在“撤销商品/服务项目”处填写申请撤销的部分商品/服务项目,且应与核定使用的同一种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相同(可再加附页);申请撤销全部商品/服务项目,此处应填写“全部”字样。
 
 7、申请人应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
 
 8、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
 
五、查收商标局寄发的书件 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和撤销申请人。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则将决定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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