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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知识

注册商标续展途径,有哪些注意事项?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0-02-26 14:01:06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1、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文件,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文件是否合格。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注意事项: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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