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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注册“古北水镇”商标并滥用商标权纠纷案,四川首例知识产权虚假诉讼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2-26 13:50:2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 恶意注册“古北水镇”商标并滥用商标权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四川首例涉知识产权虚假诉讼开出罚单 。



恶意注册“古北水镇”商标并滥用商标权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商标法依法保护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恶意注册商标并通过发送侵权警告函、向工商部门提起侵权投诉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恶意注册“古北水镇”商标并滥用商标权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古北水镇,位于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镇司马台村,背靠司马台长城,坐拥鸳鸯湖水库,是北京郊区罕见的江南特色小镇。

古北水镇总面积9平方千米,集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商务会展、创意文化等旅游业态为一体,将江南的温婉和北方的豪迈都融汇在这座小镇里。

2022年11月18日,古北水镇被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评为首届北京网红人文景观类打卡地。

案情简介  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简称古北水镇公司)于2010年7月16日在北京市密云区注册成立,专为运营古北水镇景区设立,景区2014年至2022年每年接待游客百万人次,总收入上亿元。

北京小壕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小壕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在北京市密云区注册成立,成立之时营业范围包括商标转让与代理服务等,后变更登记去除此项服务。

古北水镇公司认为,小壕公司明知古北水镇公司的“古北水镇”企业字号及未注册商标的知名度,仍在第33类酒类商品、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第14073131号、第14073132号“古北水镇”商标(简称涉案商标),并先后向古北水镇公司发送侵权警告函、提起商标侵权工商投诉,要求古北水镇公司停止在酒类产品包装上使用“古北水镇”商标;小壕公司的涉案行为侵害了古北水镇公司的合法权益,导致古北水镇公司正当申请注册“古北水镇”商标受到阻碍,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

请求法院判令小壕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壕公司申请注册涉案“古北水镇”商标,并发送侵权警告函、提起工商投诉的行为侵害了古北水镇公司的合法权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小壕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二审中,小壕公司主张,其申请注册两件“古北水镇”商标并无恶意,其正当维权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并且,小壕公司并未实际使用两件“古北水镇”商标,其涉案行为不会给古北水镇公司造成实质的经济损失。

故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古北水镇公司一审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  本案中,小壕公司系在知晓其申请注册涉案“古北水镇”商标行为具有不正当性的情况下取得涉案商标的注册,小壕公司在发送侵权警告函、提起工商投诉时亦知晓其获准注册的涉案商标权利基础存在重大瑕疵,但其仍以攫取不正当商业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为主要目的行使涉案商标专用权。

小壕公司的涉案行为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滥用商标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古北水镇公司为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应对小壕公司滥用商标权行为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属于因前述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小壕公司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据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及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判令小壕公司赔偿古北水镇公司经济损失280 000元及合理支出35 000元,并就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中国 》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法官提示  本案裁判体现了“恶意注册并滥用商标权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裁判理念。

认定在商标注册人取得的注册商标权利基础本身存在重大权利瑕疵,且其在获得该注册商标后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为主要目的滥用该商标权的情况下,即使其已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亦不能改变其行为性质的不正当性。

此种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所持有的注册商标已不是商标法意图保护的商标,而是沦为与商标法保护的商标背道而驰的圈地符号;商标注册人行使其已经“异化”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种种表现形态,背离商标法的立法目标和制度目的,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商标注册和保护秩序,损害社会经济和竞争秩序,应依法坚决予以规制。


四川首例涉知识产权虚假诉讼开出罚单


近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下称成都高新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权利人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构成虚假诉讼的侵害商标权案件,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并决定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

该案是四川法院判决的首例认定构成知识产权虚假诉讼的案件。

原告厦门某酒业公司系第5753433号“玛茜”商标的排他许可使用权人,有权就该商标在许可期限内发生的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维权。

2022年6月16日,厦门某酒业公司委托代理人余某到厦门市某公证处称发现有商家涉嫌侵权,为维权需要向公证处申请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2022年6月18日,该公证处公证员随余某来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家副食店内,在公证员监督下,余某在该场所取得葡萄酒5箱及收据1张,公证员对该场所的标识、现状、取得商品及票据进行拍照并封存,并据此出具公证书。

厦门某酒业公司据此于2022年1月向成都高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该副食店因销售行为构成侵权,要求该副食店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万元。

成都高新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副食店经营者张某向法院提交的一份 聊天记录显示,其在2022年5月至6月间与 用户“大粒”就购酒事宜进行沟通,“大粒”向张某发送指定葡萄酒照片4张,要求其代为进购一款贴有“玛茜”标识的葡萄酒。

因副食店并无该款葡萄酒库存,张某特地寻找货源后告知“大粒”称“四川没有只有外地才有”,并欲向“大粒”推荐店内另一款同价位的葡萄酒以作替代,但该客户明确只要指定葡萄酒,双方最终商定价格为每箱670元并约定待张某进购到货后领取。

期间,“大粒”还多次询问葡萄酒发货情况以确保张某进购商品无误。

2022年6月16日,张某购得6箱指定葡萄酒并通知客户领取。

双方于2022年6月18日完成5箱葡萄酒交易,张某据此向该客户提供收据1份。

经当庭比对,原告厦门某酒业公司提交的标有“玛茜”标识的被控侵权葡萄酒封存实物,与客户“大粒”要求张某购买的指定葡萄酒一致。

法院对上述证据进行详细审查后,要求厦门某酒业公司限期核实并作出说明。

后厦门某酒业公司认可用户“大粒”即为公证书载明的该公司委托代理人余某,亦认可证据保全公证过程是余某至副食店直接领取事先谈好购买的葡萄酒。

成都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葡萄酒上使用的“玛茜”标识与厦门某酒业公司持有的“玛茜”注册商标相同,其有权针对相关侵权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并提起诉讼。

但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足以认定在涉案交易前副食店未实施侵害商标权的行为且不具备相应意图。

厦门某酒业公司明知市场上存有该款葡萄酒,以主动订购的行为指示副食店进购商品并向其出售,具备认可的意思表示,故其关于副食店侵权的主张不能成立。

在副食店完成涉案交易后,厦门某酒业公司随即主张副食店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主观心态上属于积极追求副食店对其实施侵权行为,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诚实信用原则;法律关系上属于交易前以要约承认其具备认可的意思表示,交易后以起诉否认其相应意思表示。

由此,厦门某酒业公司属于变相捏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构成虚假诉讼。

基于此,法院判决驳回厦门某酒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结合其行为具体情节的恶劣性,依法对其罚款5万元。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民事诉权是当事人享有的请求国家给予民事诉讼保护的权利。

权利人不得任意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更不得以损害他人利益、违反法律创设权利目的的方式行使权利。

当前,商标侵权行为频发、侵权形式多样,商标权利人在维权中采取一定取证方式对侵权商品进入市场流通过程进行固定,本身并不违法。

但就该案而言,厦门某酒业公司的行为实属捏造商标侵权关系,系借用合法的民事诉讼程序实现损害他人利益的不正当诉讼目的,明显有违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虚假诉讼,其相关权利主张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其相应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和制裁。


我国AI专利同比增长近38% 技术研发融合打造创新高地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近日发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我国人工智能领域在技术研发和产业应用层面均取得突出成果:中国拥有人工智能企业592家,占全球总数的23.3%。

作为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围绕人工智能发展的全球竞争日益白热化。

我国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日新月异,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给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

人工智能首次进入CNNIC报告 作为国内互联网发展研究的专业机构,CNNIC首次披露了当前AI发展数据,这正说明了人工智能的发展如火如荼,成为提振经济的一大利器。

而中国俨然已成为该领域重要竞争者,并紧追美国这个领头羊。

《报告》数据显示,全球人工智能企业总数达到2542家,其中美国拥有1078家,占据42.4%;中国其次,拥有592家,占据23.3%。

中美两国相差缩短至486家。

《报告》分析称,《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等国家战略表明了我国对人工智能的重视和发展的决心。

与此同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人工智能支持政策在2022年密集发布。

中国庞大的用户市场规模,以及大量从事数字活动的互联网领军企业,将提供大量原始数据助推人工智能的兴起。

同时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地方性的规划和方案,大力扶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报告》显示,目前国内的人工智能企业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香港,成都,南京,厦门,苏州。

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大势所趋 人工智能研究和应用遍地开花。

数据显示,中国人工智能产业规模已突破100亿元,增长率达到43.3%。

据咨询公司埃森哲发布的《人工智能:助力中国经济增长》报告显示,制造业、农林渔业、批发和零售业将成为从人工智能应用中获益最多的3个行业。

到2035年,人工智能将推动这三大行业的年增长率分别提升2%、1.8%和1.7%。

如今人工智能已经全面走入人类的生活,广泛渗透到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

比如,在金融领域,生物识别技术的应用使得刷脸支付已成为现实,以较低成本提供个性化专属财富管理方案的智能投顾也已在不断发展中;在物流领域,智能分单、智能配送机器人、无人仓、无人机等产品和服务,已在不断帮助快递业提升物流速度和服务水平;在零售领域,除了无人超市等吸引眼球的探索性应用外,人工智能还被用来对超市的生鲜商品进货量进行预测;在交通领域,除了地图、导航等应用外,备受关注的无人驾驶也有了新的进展;在医疗领域,利用AI和大数据的能力,可以让机器筛查和分析医学影像,来辅助医生诊断。

全方位布局打造AI强国 目前人工智能还处于“黑箱”决策阶段,而且主要方法论仍是基于大数据、大计算模式,想让机器像人类那样思考,就必须“喂”给它天量数据,由此导致目前人工智能落地还存在行业局限。

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支持、人才培养、产业应用体系搭建、新业态培育等都是应有之义。

但政策、法律、伦理方面的全球影响同样重要。

当前,美国、英国、欧盟等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在抢占先机,包括出台自动驾驶、机器人等细分领域的法规政策,旨在破除既有制度性障碍,为技术和产业发展创设新的规则。

将来,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可能带来诸如数据保护、责任承担、算法规制等人工智能法律,且有望重塑诸多国际规则。

除此之外,从研发角度看,目前我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人才储备也不足。

人工智能总归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人工智能只有向人类学习,才能给人类带来新的财富。

反过来看,人只有适应机器,机器才能适应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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