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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外观设计专利需要具备哪些实质性条件,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异同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0 16:18:1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获得外观设计专利需要具备哪些实质性条件,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异同

获得外观设计专利需要具备哪些实质性条件



我国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这就是说,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是新颖性和独创性。

同时,我国专利法又对外观设计作了如下的定义,即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这就是说,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并且能在工业上应用。

因此,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 必须具有新颖性。

新颖性是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基本条件,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前所未有的。

我国专利法规定,对新颖性的判断:其时间标准以申请日为准;其地域标准,出版物上的公开采用世界标准,使用公开采用国内标准。

也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2) 应具有独创性。

许多国家把外观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作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一个条件。

独创性主要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比应具有明显的特点,或者说“不相近似”。

判断两个外观设计是否近似,应比较使用外观设计的同类的两个产品,看他们从整体上是否相似,对于近似的外观设计不能授予专利权。

(3) 应富有美感。

世界各国对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规定是不同的。

美国、英国等并不把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是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条件。

而德国、日本等国则将其人作为是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条件。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

(4) 应适于工业应用。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异同



著作权和专利权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听到的两项知识产权权力,那么这两项权利有什么异同之处呢? 小编为你解答两者之间异同的相关疑惑。

相同点 1、无形性: (1)表现为对某项权利的占有。

(2)标的是某种权利,是无形的。

(3)利用和转移一般并不引起相关有形物的消耗和转移。

(4)标的具有可分别利用性(有人称之为“使用价值无限性”),即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可由多人分别按各自的方式加以利用。

(5)侵害行为不一定都很直观、明显,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情况多种多样,比较复杂,给侵权的判定增加了难度。

2、独占性:专利权、版权为权利人所专有,非经权利人许可或经过一定的法律手续,其他人不得擅自行使这些权利,否则就构成侵权; 3、地域性:一国或一地区所确认和保护的权利,只在该地域有产权,超出该地域就不发生效力。

4、时间性:保护有期限。

不同点 1、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著作权多实行重要作品独立完成,不论他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法只授予先申请人,要求“首创性”。

2、权利客体范畴不同: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专利权保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著作权客体较专利权广泛的多。

3、权利的内容不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

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等。

相比之下,专利权的内容简单,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方式复杂。

4、权利的排他性不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只要是独创的作品,不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相比之下,专利权具有较强的排他性。

如果发明人就一项技术成果获得专利,其他人未经他的许可,不能随便在生产、经营中使用这项技术。

5、权利受保护的期限不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限较长,公民的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50年未发表的,不受保护;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

综上所述,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差异显著,在通常情况下是易于区分的,但是就美术作品、图形作品的保护方面,著作权与专利权存在交叉。

如外观设计权与著作权在实用美术作品保护上可能发生交叉。

如何解决这类冲突,国际通行的做法是由各国国内立法决定。

著作权和专利权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听到的两项知识产权权力,那么这两项权利有什么异同之处呢? 小编为你解答两者之间异同的相关疑惑。

相同点 1、无形性: (1)表现为对某项权利的占有。



解决专利纠纷需要注意什么



解决专利纠纷需要注意什么?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

那么,解决专利纠纷需要注意什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解决专利纠纷需要注意什么 专利权纠纷的妥善处理还要明确以下几点: 1。专利权是指依据专利法的规定,权利人对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享有专有和独占的权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任何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否则就构成侵权行为。

2。专利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可以由当事人自主选择维权方式。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方式:第一是协商解决,即侵权纠纷发生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第二是提起诉讼,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种是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的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和承担专利管理的其他政府部门和组织。

3。管理专利部门的行政处理。

专利侵权纠纷发生后,如果当事人请求管理专利的部门来处理时,则管理专利的部门必须处理,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判断,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管理专利部门的行政调解。

专利侵权纠纷发生后,管理专利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在对纠纷进行处理时,可应当事人的请求,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专利侵权纠纷中的证据问题。

无论是人民法院还是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均要求有关人员和单位提供有关证据。

专利法规定,对于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即被诉侵权人承担举证责任;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知局作出的检索报告,以方便对是否侵权作出判断,准确及时地处理纠纷。



获得外观设计专利需要具备哪些实质性条件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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