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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的范围:对方法专利产品的保护不应局限于说明书中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2-03-10 11:59:58 浏览:

 
乐知网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专利保护的范围:对方法专利产品的保护不应局限于说明书中
 
专利权是一项具有独占性的财产权利,对其保护范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
 
如果专利权保护范围过大,现有技术或公知技术纳入到专利权保护范围之内,导致社会公众利益的损害;
 
如果将专利权保护范围过小,不利于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
 
专利保护范围确定的基本原则:
 
1、周边限定原则
 
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完全由权利要求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并且要求只能根据权利要求书用词的字面意义严格、忠实地进行解释,以界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2、中心限定原则
 
指专利的保护范围是由专利的说明书和附图来确定的,权利要求的作用仅仅是供专利局和公众来判断其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可以通过说明书和附图较为自由地对权利要求做出扩大解释。
 
3、折衷原则
 
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我国专利法,对专利保护范围的解释,更接近第三类,在模糊的权利要界限和严格字面化解释权利要求之间取得平衡。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范围以专利申请人向国知局提交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就是说,权利要求是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直接依据,处于主导地位。
 
说明书和附图处于从属地位,一项技术特征如在权利要求中叙述不清的,可以通过说明书和附图加以理解,必要时,可以依说明书和附图公开的内容去修改。但在权利要求中没有记载的,不能受到法律保护,说明书本身不能确定保护范围。
 
根据发明创造性质的不同,其保护范围也有所区别,或者说,专利权的效力也不同。
 
对于产品发明,专利权的效力涉及到具有同样特征、同样结构和同样性能的产品,而不问产品是用什么方法制造的。
 
对产品的保护不应局限于说明书所说明的方法,任何通过其他方法制造的同样产品也属于侵权。对方法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使用该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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