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专利的有效期是多久?记一起公司使用无效专利进行商品广告宣传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1-11-02 14:40:25 浏览:

 
乐知网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你知道专利的有效期是多久吗?记一起公司使用无效专利进行商品广告宣传案。
 
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但因特殊情况造成的专利权被提前终止,最容易被忽视,故而造成违法行为发生,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公司使用无效专利进行商品广告宣传案。
 
一、案情简介:
 
2021年2月,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辖区一家公司(以下称A公司)在某平台网店的商品广告宣传介绍中发布专利宣传内容。
 
经初步调查,该产品专利授权公告日2009年4月29日,有效期10年,但专利权已经于2018年7月27日终止。
 
区市场监管局在对A公司负责人进行询问调查中了解到,A公司在某网店销售的商品是从供应方采购的,供应商公司自行生产上述商品并于2008年7月对该商品申请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但后期因为供应商公司人员流动、工作交接不清,上述专利年费没有如期缴纳,故而专利权被终止,后也没有及时申请专利权的恢复,该专利成为失效专利。
 
A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依旧对上述商品进行专利广告宣传,构成了使用已经无效的专利作广告的行为。
 
二、案例警示,要牢记“一发布三注意”原则。
 
“一注意”: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二注意”: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
 
“三注意”: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发明专利申请,商标申请 业务)
 
更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问题,欢迎咨询
 
TEL 182-1095-8705
 


关键词: 专利 专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