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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介绍,知识产权领域 “放管服”改革的介绍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6-14 17:05:00 浏览:



今天,乐知网律师 给大家分享: 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介绍,知识产权领域 “放管服”改革的介绍。



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介绍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向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报了一批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

截至3月17日上午,此次通报的非正常专利申请60%已由申请人主动撤回。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与此同时,部分申请人无视高质量发展要求,提交了一批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

此类非正常专利申请严重违背专利制度初衷,如进入审查程序,不仅会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也会造成知识产权领域“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效应,严重挫伤公众创新热情,损害我国知识产权声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修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并以局第75号令形式发布,增加行为认定,加大处理力度。

其中92%的申请被主动撤回,7%的申请被视为撤回或驳回,其余1%经申请人陈述意见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后,正处于审查程序。

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排查工作。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推动我国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国家知识产权局于1月27日向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合开展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专项整治,明确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针对该类申请行为应采取的措施。

根据《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月底向各地通报了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情况。

相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陆续主动撤回,初步实现了预期成效。

据悉,为确保排查结果公正可信,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专门工作组,明确排查标准,通过计算机辅助筛查和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手段,全面排查,仔细甄别,审慎决定,多个相关部门共同把关筛选后,提出有关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的通报意见,通过工作渠道下达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将规范专利申请行为作为重点工作加以部署和推进。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陶鑫良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此举将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实现专利法鼓励真实创新活动的立法宗旨,全面提高专利质量,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奠定基础。

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秘书长高永懿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为专利申请“正本清源”,从源头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这对于真正创新的企业、真正能够为企业创新服务的代理机构都是一大利好。

3月11日,在充分征求意见、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又发布了《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细化了对各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界定,明确了对该类申请的审查和集中批量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救济途径。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同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继续做好后续工作,多措并举、协同发力,加大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打击力度。

对于此次及后续通报未及时主动撤回的专利申请,将依据《办法》以相关方式进一步要求其停止有关行为,并在指定期限内主动撤回相关专利申请。

申请人对于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初步认定不服的,可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并提交充分证明材料,经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后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经申请人陈述意见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仍然认为属于本《办法》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可以依法驳回相关专利申请,或者不予批准相关法律手续办理请求。

申请人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述决定不服的,可依据《办法》寻求相关法律救济。


知识产权领域 “放管服”改革的介绍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

《通知》已印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在更高层面、更大力度上推动形成多部门有机协同、与地方有效联动的工作格局,推进凝聚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合力。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公众需求,实施精准改革,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目的,以提高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重点,从持续压缩专利审查、商标注册周期,切实提高专利、商标申请质量,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以及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六方面,提出16条具体举措。

《通知》要求进一步压缩整体注册授权周期。

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由8个月压缩至7个月;全年完成发明专利审查结案135万件,发明专利审查周期由20个月压缩至18.5个月,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3.8个月,力争提前一年完成部署的审查周期压缩目标。

同步压缩其他业务审查周期,年底将商标转让审查、异议审查、驳回复审、无效宣告平均审查审理周期分别压缩至1.5个月、12个月、5.5个月、9个月,电子申请的商标变更、续展审查周期再压缩五分之一。

优化专利授权公告和公报出版流程,专利授权公告平均周期压缩至3周左右。

《通知》要求调整资助和奖励政策。

提出各地区、各部门清理完善各项涉及专利的奖励政策和资格资质评定政策,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格资质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

全面取消各地对商标、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着力营造潜心研究氛围,促进多出基础性、原创性成果。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3件。

加强商标、专利审查监管,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对重大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依法不予受理或快速驳回,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实行批量审查。

《通知》还规定了提升信息化水平,简化业务办理环节,健全多样化审查模式,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指导力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大对违法违规代理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开放发展;充分挖掘知识产权信息价值,提升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能力,落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等举措。


青海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介绍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有关负责人一行赴青海省开展了调研。

其间,分别与青海省、市(州)、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及企业、科研院所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了座谈,深入海北州、海晏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调研,并现场指导了2022年中国(青海)国际藏毯展览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在与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宁市、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座谈会上,青海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段靖平就青海省近年来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的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和其会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部署的知识产权“铁拳”行动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与会的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西宁市和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就机构改革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现状和知识产权保护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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