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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1-25 16:28:5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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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是由专利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范围。
 
专利权利要求书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法律文件,其中详细描述了专利的技术特征和保护范围。
 
对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来说,保护范围主要是以其技术特征为基础确定的。这些技术特征包括发明或实用新型所涉及的结构、方法、材料、用途等。
 
所谓“等同特征”,是指那些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

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2、产品的形状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

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

无确定形状的产品,例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1)不能以生物的或者自然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

例如,不能以植物盆景中植物生长所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也不能以自然形成的假山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

(2)不能以摆放、堆积等方法获得的非确定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

(3)允许产品中的某个技术特征为无确定形状的物质,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物质,只要其在该产品中受该产品结构特征的限制即可。

(4) 产品的形状可以是在某种特定情况下所具有的确定的空间形状。

3、产品的构造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

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连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4、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

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未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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