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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 发明专利 区别,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的法律依据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4-01-27 11:44:0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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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的法律依据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

1。 概念不同。

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而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 保护范围不同;

3。 授权程序不同;

4。 其他区别。

《专利法》第二条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相同的发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同时申请,但必须是同一个人,并且必须在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之前,或者同时提出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申请。

《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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