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有哪些,专利申请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8-15 01:29:0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有哪些,专利申请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有哪些



(1)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与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相同和相近似,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 (2)未按照规定充分公开技术方案或撰写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的; (3)修改超过原申请文件的表示范围的; (4)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定义的; (5)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共利益或妨害社会公德,或者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的; (6)属于重复授权的情况的。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示,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受理后,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还可以补充﹑修改﹑增加证据,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间外提供新的证据或对原提供的证据作修改﹑补充的,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可不予考虑。



专利申请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法第2条第2~4款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分别作了定义。

因而,一件发明创造申请首先要符合其相应的定义。

对于发明而言,其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这是对可申请专利保护的发明客体的一般性定义,不是判断新颖性、创造性的具体审查标准。

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

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未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客体。

气味或者诸如声、光、电、磁、波等信号或者能量也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客体。

但利用其性质解决技术问题的,则不属此列。

2、根据专利法第五条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1)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创造的公开、使用、制造违反了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了公共利益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2)根据专利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3、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 科学发现; 例如,发现卤化银在光照下有感光特性,这种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根据这种发现制造出的感光胶片以及此感光胶片的制造方法则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又如,从自然界找到一种以前未知的以天然形态存在的物质,仅仅是一种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二)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1)属于疾病的诊断方法需要满足:(1)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对象;(2)以获得疾病诊断结果或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

2)治疗方法,是指为使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恢复或获得健康或减少痛苦, 进行阻断、缓解或者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

(四) 动物和植物品种; 专利法所称的动物不包括人,所述动物是指不能自己合成,而只能靠摄取自然的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来维系其生命的生物。

专利法所称的植物,是指可以借助光合作用,以水、二氧化碳和无机盐等无机物合成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来维系生存,并通常不发生移动的生物。

动物和植物品种可以通过专利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保护,例如,植物新品种可以通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给予保护。

(五)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该方法所获得的物质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国防、科研和公共生活的重大利益,不宜为单位或私人垄断,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六)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主要起标识作用是指所述外观设计的主要用途在于使公众识别所涉及的产品、服务的来源等。



专利申请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是以申请日划分的,但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又规定了下列三种例外情况: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发明创造,在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专利的,可认为不丧失新颖性。

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包括国务院、各部委主办或国务院批准由其他机关或者地方政府举办的国际展览会。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发明创造,在发表后六个月内申请专利的;不丧失新颖性。

这里说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不包括省以下或者受国务院各部委或者全国性学会委托或者以其名义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发明创造内容的,申请人于泄露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专利仍可认为不丧失新颖性。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对发明创造所作的公开,包括他人未遵守明示的或者默示的保密信约而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公开,也包括他人用威胁、欺诈或者间谍活动等手段从发明人或者经其告诉而得知发明创造内容的任何其他人那里得知发明创造的内容而后公开。

上述情况的公开都是违反申请人意愿,是非法的公开。

对于这些例外情况,我国法律规定了申请的宽限期。

但是,如果向国外申请专利,宽限期的优惠保护可能就不存在。

因为各国的规定不一。

因此,是否在申请专利前公开技术,应当慎重考虑。

而且就上述(1)(2)两种情况,即使在我国,也仅仅对首次展出、首次发表的公开加以保护,优惠期内的再次公开以及他人独立做出同样发明后进行的专利申请,都会导致发明创造新颖性的丧失。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专利申请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如何申请专利 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