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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的形式是什么,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的形式有哪些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8-14 01:16:4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的形式是什么,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的形式有哪些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的形式是什么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的形式有停止侵权行为,以及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赔偿标准按照被侵权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为标准对被侵权人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的形式有哪些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的形式: (1)停止侵害,指侵权人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

(2)排除妨碍,指排除侵权行为 对权利正常行使所造成的妨碍。

(3)消除危险,指采取一定措 施消除侵权行为给他人合法权益可能带来的危险。

(4)返还财产,指将非法侵占的财产返还给权利人。

(5)恢复原状,指将 财产的状况恢复到侵权行为未发生前的状况。

(6)赔偿损失,指支付一定的金钱或者实物赔偿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7)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指消除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不良影响。

(8)赔礼道歉,指侵权行为人以一定方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象包括什么



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象包括下列: (1)著作权和邻接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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