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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抗辩形式是什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8-14 01:14:51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抗辩形式是什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抗辩形式是什么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抗辩形式: 1。原告应当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2。被告抗辩时应当根据原告的具体主张进行抗辩。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以下行为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相同的商标; 2。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类似的商标;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 5。未经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又将商品投入市场; 6。故意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公司法中有关知识产权出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出资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将能够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专有权或者使用权作价,投入标的公司以获得股东资格的一种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抗辩形式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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