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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专利的产品会被抄袭吗,法律对非职务发明创造规定有哪些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31 22:21:48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没专利的产品会被抄袭吗,法律对非职务发明创造规定有哪些

没专利的产品会被抄袭吗



一、 市场细分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重产品的研发和个性化包装的打造,目的就是能够在竞争愈发激烈的市场上站稳脚跟,使自己的品牌更加深入人心。

于是企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研发新品,在此过程中不少企业发明和创造了新的产品技术或者个性环保的包装形式,新品上市后受到很多消费者的喜爱,爆品相继而出。

然而,经过一段时间后,企业发现市场上同类产品仿佛一夜之间全都涌现,从产品质量到外观,再到包装,几乎一模一样。

原来,自己的产品技术和包装形式被抄袭了,更可悲的是,直到这一刻企业才发现自己的产品和包装技术根本就没有申请专利。

所以没有申请专利保护的产品,是很容易被抄袭的。

二、 如果一个企业在该行业的关键技术上具有专利,那么它在该行业内必然树立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除了产品专利,还有一项重要的专利就是包装专利,无论是个性的包装,还是新颖的图案或者是环保的包装材料,都成为企业产品参与竞争的有利条件,因此包装专利也十分重要。

很简单的道理,区域大商在挑选合作伙伴时,更倾向于挑选具有行业核心技术的企业,因为同质化的市场需要专利壁垒形成产品区隔。

三、 首先,申请较多的专利,无论是产品还是包装,都能提升企业在客户心目中的形象,让客户能够更加信任你。

更重要的是专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未经持有人同意,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使用。

我们都知道“三流企业卖产品,二流企业卖技术,一流企业卖标准”而专利作为企业标准的重要指标之一, 正成为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的法宝。

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专利,因为它们知道无论是产品技术专利还是包装专利,都是企业参与竞争,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武器,其至它已经成为决定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

其次就是保持产品升级,跑得比别人快,当我们的产品被人抄袭后,我们的二代、三代产品已经出来了,使对方难以跟上你的步伐。

随着市场细分加剧,企业的专利产品自然是针对不同的销售市场,因此我们要在指定市场推广,这样即便对手知道你的产品并且模仿时,我们已经在这个市场打开了局面,站稳了脚跟。



法律对非职务发明创造规定有哪些



在实践中,法律对非职务发明创造规定有哪些呢?下面跟着 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法律对非职务发明创造规定有哪些 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二、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 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如果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完成的,则完成发明创造的人称之为共同发明或共同设计人。

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规定什么叫发明专利权



一、  法律规定什么叫发明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专利权就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而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简称为发明专利。

提醒您,授予发明专利权一般有三个条件: 1。新颖性。

即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

即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实用性。

即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二、  发明专利的特点: 1。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

2。地域性。

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 3。期限性。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 4。无形性。

专利权是无形的,无形性是专利权本身。

三、  发明专利权被侵犯的,可以选择的解决途径有以下三种: 1。协商与和解。

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行政裁决或协调。

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

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没专利的产品会被抄袭吗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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