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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是如何转让的,发明专利有效期是怎么算的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31 22:17:3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发明专利是如何转让的,发明专利有效期是怎么算的

发明专利是如何转让的



1、专利权转让协议(原件,双方签字盖章,写明专利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 2、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按要求填好表格,并由你(或对方)签字) 3、在提交1、2两项1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200元钱,作为著录项目变更费,要写明申请号。

1、转让人和受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受让人为企业的,三证合一后只需要提交含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的发明专利转让合同原件; 4、若委托代理机构的,还需要受让人签字盖章的代理委托书; 5、权利人不唯一的,需要所有权利人同意转让的证明。

1、转让专利的独占实施许可权,保留发明人自己的发明权,受让人获得该专利的独家实施权利,简单说就是专利技术随便用。

2、专利实施排他许可,专利转让后,受让人和转让人都可以继续使用这项专利技术。

3、专利普通实施许可,有多个受让人。



发明专利有效期是怎么算的



一、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期满终止时间。

从专利权授权公告之日起,如无因其它事由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则该专利权到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 申请日按照国知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确定。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

由于专利权存续期间的计算正是在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所以在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的情况下,该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是根据优先权日判断,但是专利权期限从申请日起计算。

三、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知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发明专利权临时保护范围



陈金大在其专利申请期间,新工艺就被其他厂家悄悄使用,此时,他的权利能否得到保护呢?虽然,对专利权的保护,应当从该专利的授权公告之日开始,但对于发明专利而言,在专利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后,专利局将公布该专利方案。

在此阶段,如果有单位或者个人擅自按照公布的技术方案进行生产,势必影响专利权人当时以及授权后的合法利益。

因此,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此段时期对专利申请的保护,一般称之为“临时保护”。

本文中厦门金宝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金大在申请专利公布后到专利授权这一段时间,就应该是临时保护的时间,其工艺被市场95%以上的企业侵权,也应该受到保护,得到适当的补偿。

发明专利公布的权利要求的内容往往不是稳定的,而且有可能比授权后的权利要求的范围更大或者更小。

那么应当如何确定发明专利权临时保护的范围呢?

发明专利是如何转让的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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