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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赔偿,保藏生物材料保藏证明包括什么内容?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31 22:16:42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赔偿,保藏生物材料保藏证明包括什么内容?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赔偿



判断是否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应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可以用于理解该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a)、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侵权诉讼中,应当提交其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图”,说明其外观设计保护的独创部位及内容;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已向中国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设计要点图”的,专利档案可以作为认定外观设计要点的证据。

b)、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出具中国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据,用以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c)、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排除仅起功能、效果作用,而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中看不见或者不对产品产生美感作用的设计内容。

(2)、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同类产品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类似产品之间的外观设计亦可进行侵权判定。



保藏生物材料保藏证明包括什么内容?



保藏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各项: 1、保藏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专利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地址; 3、收到生物材料的日期; 4、专利申请人给予该生物材料的识别符号,以及对该生物材料的分类命名或者科学描述; 5、保藏单位给予的保藏编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藏单位对生物材料不予保藏,并应当通知专利申请人: 1、该生物材料不属于保藏单位接受保藏的生物材料种类; 2、该生物材料的性质特殊,保藏单位的技术条件无法进行保藏; 3、保藏单位在收到保藏请求时,有其他理由无法接受该生物材料。

保藏单位收到生物材料以及保藏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存活性检验,并向专利申请人出具经保藏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字的书面存活证明。

存活证明应当记载该生物材料是否存活,并应当包括下列各项: 1、保藏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专利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地址; 3、收到生物材料的日期; 4、保藏单位给予的保藏编号; 5、存活性检验的日期。



假冒外观专利由哪个部门认定



一、 假冒外观专利可以找专利局处理,如果情节严重的,那么可以报警找公安机关处理。

二、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目的。

出于何种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被授予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 (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赔偿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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