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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年费一年多少,发明专利有哪些类型?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28 18:58:52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发明专利年费一年多少,发明专利有哪些类型?

发明专利年费一年多少



发明专利年费标准:(一)申请费:1、发明专利900印刷费50;2、实用新型专利500;3、外观设计专利500;(二)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每年300;(三)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2500;(四)复审费1、发明专利1000 2、实用新型专利300 3、外观设计专利300;(五)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200 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50;(六)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等等。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期满终止时间。

从专利权授权公告之日起,如无因其它事由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则该专利权到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颁发专利证书,并同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予以登记和公告。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1、专利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种。

2、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3、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4、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5、一般人总认为发明比实用新型的科技含量高些,其实发明和实用新型在内容要求上并无本质区别,只不过在审批手续上和专利保护年限上不同罢了。

在专利的申请过程中,发明专利需要实质审查,审批时间一般会延长到2到3年,而实用新型专利无需实审,审批时间则会减少到8~10月。

专利授权后,发明专利的权利保护年限为20年,而实用新型专利为10年。



发明专利有哪些类型?



一、  申请专利的类型有以下这些:第一,发明专利,主要是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二,实用新型专利,主要是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三,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的新设计。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

该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即自专利申请人向中国专利行政部门实际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

这里所指的申请日,不包括优先权日。

这里规定的,只是计算专利权期限起算日期,并非专利权的生效的日期。

另外,对专利权人来讲,在法定的专利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根据本专业技术发展的周期及专利技术的实施情况,通过不缴纳年费或声明放弃专利权,自行决定其实际受保护期的长短。

三、  (一)认真实施专利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我国已颁布了许多保护专利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如《专利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等,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专利权保护的各种法律法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加大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使侵权人畏惧法律,侵权行为才能有效地受到遏制,体现出法律法规对专利权保护的作用。

(二)增强专利权法律保护的意识、加大专利权保护的国内和国际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力度。

使专利权人该熟知与其专利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专利权人自我保护的认识,落实从申请到授权各个阶段的保护措施。

(三)鼓励专利申请、国家应当出台一系列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请专利的措施,让专利尽快转化成生产力,造福于民,尤其要注重到国外去申请专利,以更好地保护专利权。

(四)建立完善的专利转让机制、我国目前还未建立一个完善的保障专利转让的机制,专业的专利评估人员和推广机构也较少,出现了“研究专利难,转让专利更难”的现象。

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保障专利转让的机制,加快专利转让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批既有专利评估知识、又懂专利推广技巧、并能维护专利权人利益的高素质人才势在必行。



发明专利权临时保护的范围



对专利权的保护,应当从该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开始。

但对于发明专利而言,在专利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后,专利局将公布该专利方案,此时距专利正式被授权尚颇具时日。

在此阶段,如果有单位或者个人擅自按照公布的技术方案进行生产,势必影响专利权人授权后的合法利益。

因此,《专利法》第13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此段时期对专利申请的保护,一般称之为“临时保护”。

当该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就应当对其进行专利保护了。

对于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而发明专利公布的权利要求的内容往往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有可能比授权后的权利要求的范围更大或者更小。

那么应当如何确定发明专利权临时保护的范围呢? 临时保护的保护范围应当区分具体情况而加以确定,即“如果授权时的权利要求或者在经过异议程序(撤销程序)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大于公开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所确定的保护范围,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仍以公开文本为准;反之,如果授权时的权利要求或者经过异议程序(撤销程序)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小于公开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所确定的保护范围,临时保护就必须以缩小后的权利要求为准”(《专利权的保护》,尹新天著,专利文献出版社1998年出版)。

因为在授予专利权之前公众只能看到公开的权利要求,他们有权根据公开的权利要求来决定采取何种实施行为,如果授权后的权利要求扩大了保护范围,则不应当对临时保护的范围产生影响,否则对于公众而言,将是极为不公平的。



发明专利年费一年多少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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