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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告后商标还能被异议吗,注册商标一定要公司吗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9 11:45:10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注册公告后商标还能被异议吗,注册商标一定要公司吗

注册公告后商标还能被异议吗



一、 若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简称为相对理由),或任何人认为违反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简称为绝对理由),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对初步审定公告商标的异议。

如有异议人对初步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将要求商标申请人(即被异议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就商标被异议情况陈述事实和理由,进行书面的异议答辩,并作出异议决定。

如商标申请人对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复审申请。

相较旧法,现行《商标法》对商标异议人的范围、异议理由、异议流程都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与优化调整,对于某些恶意的异议进行了排除,对申请人顺利地获得商标注册更加合理与有利。

新法下的异议应该较旧法条件下有所区别,本文仅对异议的应对进行粗浅探讨,共申请人参考。

二、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解决: (一)公示期内以书面向公示部门提出; (二)需要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

写出具体的,真实的情况; (三)公示部门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

公示,不同于“告示”和“公告”这两种文体。

然而现在有不少人往往把它当作“告示”或“公告”,甚至认为“公示”就是两者的“合二为一”。

显然,这是不正确的。

现代应用写作学界普遍认为,公示已逐渐成为一种新文种。

三、 商标注册申请的时间周期预计自2011年起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周期可能会缩短为1年半左右。

商标注册是一种商标法律程序。

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注册商标一定要公司吗



根据目前的情况,注册商标要提供营业执照,不一定要公司的。

你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领取个体或个人独资企业或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然后申请商标注册。

如果以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一)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二)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

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一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三)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经办人出示身份证的原件,提交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核准予以注册的商标应该是: (一)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予以核准注册,并予以公告; (二)对初步审定的商标,白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虽有人提出异议,但经商标局审查,作出异议不能成立的裁定时,商标局应予核准注册; (三)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复审申请后,经过调查审议,认为申请人或者被异议人理由成立时,应更正商标局的决定,准予注册,并予以公告。

企业商标注册流程分为以下步骤: (一)商标提交,企业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二)形式审查,商标局对企业提交的注册商标进行形式审查看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下发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则商标局不予受理。

(三)实质审查,企业注册商标形式审查通过后商标局接着会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符合要求商标局下发初步审定公告,如果实质审查不符合要求,商标局则会将商标驳回。



注册商标与公司可以不一样吗



一、 公司注册名称和注册商标的对应关系: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注册名称,但可以申请多个注册商标,也就是一个注册名称可以对应多个注册商标。

二、 注册商标,是指经商标管理机构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

商标的注册需具备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

在实施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商标成功获得注册之后,注册人具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和排斥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禁止权。

三、 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时,先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获得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同时,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如果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则不存在先申请人,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在先使用者就有可能获得商标注册。

如果各申请人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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