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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需要哪些资料?,商标的反向假冒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9 10:19:13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商标申请需要哪些资料?,商标的反向假冒

商标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一、商标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注册商标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必须按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

也即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的一个类别之内。

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必须加盖申请人的章戳,申请人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同时要按《商标法》规定,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申请书件应用钢笔、毛笔填写,提倡用打字机打印。

文字书写应合乎规范,字迹工整、清晰。

2、商标图样IO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

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

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的同样大。

3、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时填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得超过核准或登记的经营范围。

集团公司或跨国公司如果要以申请人的名义注册某一商标,如其登记的《营业执照》注明经营范围包括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营业范围,可以提供下属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不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方面与公司申请注册要求相同。

5、商标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文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6、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需经公证机关公证。

7、外国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须在申请书上填写初次申请国、初次申请日期及申请号,并需在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证明文件的,其优先权请求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

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商标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

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

二、商标注册优先权原则是什么呢? 1、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在《商标法》第二十六条中还规定了另一种享有优先权的情况。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3、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必须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3个月之内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符合《商标法》第二十五条内容的优先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符合《商标法》第二十六条在国际展览会中首次使用的商标的优先权申请人,则需要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不按照规定提出书面声明或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则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能享受优先权日期的保护。

三、哪些情况适用优先权原则? 1、它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



商标的反向假冒



商标的反向假冒也称商标的反向仿冒,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向他人虚假地表示商品的真实来源,其实质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

我国修改后的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这是商标“反向假冒”行为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法律依据。

在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中,擅自除去他人的注册商标,在该商品上粘贴自己的商标销售,不仅违反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也影响商标的本质功能,使原商品的注册商标难以有效发挥其识别作用,引起商品流通秩序的混乱。

同时,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人擅自更换他人的注册商标,妨碍了原商品生产者扩大其商标知名度和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的份额,亦违背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与法律原则。



商标知识产权可否贷款?



一、商标知识产权可否贷款? 知识产权也是企业的一项资产,只是在形态上有别于房产等实物资产。

对于部分固定资产较少的科技公司,可以通过抵押知识产权的方式取得贷款。

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等等。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企业很难取得银行的知识产权抵押贷款。

原因主要在于知识产权没有实物形态,自身的价值与企业经营状况有很大关系,价值的高低也很难评估。

另外,在贷款期间,如果企业信誉受损,这时知识产权可能会迅速贬值。

如果是专利权,在后期被其他高新技术所取代,贬值也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不难看出,银行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不愿意接受知识产权抵押贷款。

知识产权可以质押贷款的,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四条 【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如何做? 1、提交资料 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时,知识产权人应持有相应的《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等,向银行提交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书面申请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2、评估作价 由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评估。

质押物通常是商标权和专利权,其自身都具备一定的价值,不过也受到企业业绩、市场占有份额等因素影响,需要专业机构对其当下价值做出合理客观的评估,为质押类业务提供价值参考。

3、银行审核

商标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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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