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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是知识产权,哪些主体享有广播权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9 00:49:56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哪些不是知识产权,哪些主体享有广播权

哪些不是知识产权



一、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等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由于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

2、科学发现。

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

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

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二、 1、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也称为垄断性、排他性,即除非权利人同意或许可或法律规定,任何其他人都无权享有。

这种专有性表现在: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的专有性。

指知识产权的授予只有一次,知识产权的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能享有这项权利。

权利人垄断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的一种专有权利,在空间上的效力是有限的,受国家领土限制,具有严格的地域性。

目前,随着全球经济发展,促进了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使知识产权制度逐步统一化、国际化。

3、 知识产权的时效性。

4、知识产权无体性,有体是指有实体的存在,人们可用五官触觉去认识,如土地、房屋等。

无体是指无实体,只有一种拟制的物体,是一种知识产品。

三、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为: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专利权、工业版权、商标权、商号权、产地标记权、商业秘密权以及各种反对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哪些主体享有广播权



广播权的主体是没有特定人群的,拥有作品都可以发表,广播权主要适用于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电影、电视以及录像作品等。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款的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

”这一“法定许可”规定,极大地方便了广播电台、电视台,促进了我国广电事业的发展,同时也赋予了广大著作权人有权向广播电台、电视台主张其作品“广播权”的使用报酬。

但是,法律没有规定广电“法定许可”付酬办法的制定部门。

著作权法规定了五项“法定许可”制度,并将其纳入集体管理的范畴,使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保证了著作权人合法利益的充分实现,但是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却将广电播放他人已发表作品的“法定许可”排除在集体管理之外,实际上,将权利人的权利处于落空状态。

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

广播权主要适用于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电影、电视以及录像作品等。

权利保护期: (一)公民的作品,其广播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广播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三)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其广播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笫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哪些作品受著作权保护?



一、哪些作品受著作权保护?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

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

5、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6、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

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

10、摄影作品:客观记录物物形象的图片。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有声、无声)、电视作品、录像作品等。

12、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线路图、解剖图。

13、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14、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系统中的程序及其文档释义软件是一系列按照特定顺序组织的电脑数据和指令的集合。

15、民间文字艺术作品:神话故事、民间寓言、民间传说、民间戏曲、民歌、民谣、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造型艺术及民间建筑艺术等。

二、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方式有几种呢?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

著作权许可使用分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和一般许可使用。

(1)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

是指著作权人授权他人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以特定的方式独占使用作品。

著作权人发出专有许可证后,任何人(包括著作权人)都无权以许可证所列举的方式使用作品。

在著作权专有使用许可的条件下,被许可人是否有权将自己取得的专有使用权再向第三人发放专有使用许可证或一般使用许可证,即是否享有从属许可权,应当以合同的约定为准。

如果许可作用合同没有明示的约定,则被许可人只能自己行使权利,不能再许可第三人行使。



哪些不是知识产权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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