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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申请专利无效的流程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7 16:04:4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申请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申请专利无效的流程

申请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专利无效的情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的情形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实施细则所说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或者按照专利法规定不在授予专利权之列。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

4、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无权取得专利,或者专利权人的发明创造,是取自他人的发明、附图、模型、设备等,或者取自他人使用的方法,而未经其同意的。

5、说明书没有对该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或者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

6、授予专利权所根据的修改过的申请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申请专利无效的流程



一、  (一)无效程序的启动 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知局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

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

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

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主审员,3名参审员)进行审查。

(三)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 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四)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

需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对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了九种情形。

而申请宣告专利无效,也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提出,此时个人和单位都能够申请宣告专利无效,但是作为专利劝人是不可以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的。

申请宣告无效,也需要作出合理的说明,同时要求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和说明所依据的事实。

二、  当专利被宣告无效时意味着法律将不会对该专利进行保护,具体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以下两种:第一、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即法律上认定该专利权从授权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是自被宣告无效后才失去法律效力,即对专利权无效的宣告是有溯及力的。

第二、但下列3种情形是不具有追溯力的,包括:(一)对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有溯及力。

(二)对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有溯及力。

(三)对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有溯及力。

三、  (一)委托人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工商执照和法人证明。

(二)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授权专利公告文件。

(三)与无效专利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在先公开的科技文献、公知技术和其他技术资料。

(四)专利无效涉及侵权纠纷时,委托人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人的产品实物、照片、产品说明书及其他材料。

2、人民法院送达的包括诉讼请求书在内的全部文件。



申请专利无效的程序



一、申请专利无效程序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自国知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也就是自专利授权之日起,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就此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一)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填明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名称、专利号并写明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证据。

(二)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文件,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保护的范围;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

(三)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二、申请专利无效需要准备材料 (一)委托人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工商执照和法人证明。

(二)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授权专利公告文件。

(三)与无效专利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在先公开的科技文献、公知技术和其他技术资料。

(四)专利无效涉及侵权纠纷时,委托人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人的产品实物、照片、产品说明书及其他材料。

2、人民法院送达的包括诉讼请求书在内的全部文件。

3、委托人被控侵权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来源、时间、投产准备情况说明。



申请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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