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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可以看别公司专利,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审查原则是什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7 15:24:23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哪里可以看别公司专利,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审查原则是什么?

哪里可以看别公司专利



一、 可以登录知识产权局的网站进行查询。

二、 专利权属于财产权,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

在这里要把转让专利与许可专利区别开,许可专利是将专利的使用权让与一部分给他人,专利权人在许可合同中对专利权处分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转让专利权时专利权人处分的是所有权。

因此转让专利权收入属于财产收入。

三、 (一)原始取得,即专利所有权人等具有申请专利资格的人,可以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 (二)继受取得,即当事人可以通过转让、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知局登记,由国知局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审查原则是什么?



商业方法专利,也叫商业模式专利,由于绝大多数的商业方法专利与计算机软件相结合,故也有人称为商业方法软件专利。

一般认为,其包括了普通的商业方法专利和与计算机软件相关的商业方法专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普通的商业方法通常被视为智力劳动的规则,专利法不予以保护,而与计算机软件相关的商业方法专利可能与技术相结合,能够解决一定的技术问题,达到一定的技术效果,可能具有“可专利性”。

依据我国专利法对涉及商业方法的专利申请的可专利性进行判断时,其法律依据是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即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中国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并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写的《审查指南》(2006年版)中,为了对“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给出更为清楚、更为明确的审查标准,规定了“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原则:即:“(1)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则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除其主题名称以外,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均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则该权利要求实质上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也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

(2)除了上述(1)所描述的情形之外,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在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中既包含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该权利要求就整体而言并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需要具体分析,按下述两种情况区别对待:(i)如果发明对于现有技术的贡献仅仅在于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部分,则应将该发明视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其专利权;(ii)如果发明对于现有技术的贡献不在于或不仅仅在于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部分,则不能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拒绝授予其专利权。



商标具体有哪些分类



一、  商标分类明细多达45类。

商标分类明细主要有: 第一类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等; 第二类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等; 第三类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肥皂等; 第四类 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等; 第五类 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等; 第四十二类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第四十三类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第四十四类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或林业服务。

第四十五类 法律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

二、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给出了商品和服务大致的分类原则。

申请人可以查阅。

一般来说,类别标题中所列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原则上构成这些商品或服务大致所属范围的一般性名称。

所以要确定每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分类,就得查看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分类表。

如果某一商品按照分类表(类别顺序分类表、注释和字母顺序分类表)无法加以分类,下列说明指出了各项可行的标准: (1)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

如果各类类别标题均未涉及某一制成品的功能或用途,该制成品就比照字母顺序分类表中其他的类似制成品分类。

如果没有类似的,可以根据辅助标准进行分类,如按制成品的原材料或其操作方式进行分类。

(2)多功能的组合制成品可以分在与其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或用途相应的所有类别里。

如果各类类别标题均未涉及这些功能或用途,则可以采用第(1)条中所示的标准。

(3)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

(4)商品是构成其他产品的一部分,且该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则该商品原则上与其所构成的产品分在同一类。

其他所有情况均按第(1)条中所示的标准进行分类。

(5)成品或非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

(6)用于盛放商品的专用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

三、  第一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第二类: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第三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第四类: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哪里可以看别公司专利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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