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判断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7 15:23:39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判断

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



我想要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申请日前六个月内,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不丧失新颖性?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下列情形的发明创造,应属职务发明创造:  一、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具体的发明人、设计人在履行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单位,专利申请被国知局批准,授予专利权,其专利权人为单位。

但职务发明创造人因其创造发明、享有下列权利:  一、职务发明人和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二、获得单位给予奖励的权利;  三、发明或者设计专利实施后,有获取合理的报酬的权利。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判断



第一,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即按照“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原则,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具体而言,首先应当根据权利要求书的记载分解并确定必要技术特征,分解技术特征时,应当结合权利要求的文字表述方式,将在整体技术方案中能够相对独立地实现特定技术功能、产生技术效果的技术手段区别出来,作为技术特征。

对于因省略现有技术有关技术特征而获得授权的专利,在确定其必要技术特征时,应当把省略有关技术特征本身作为一项必要技术特征对待。

第二,确定被控侵权产品的相应技术特征。

也就是根据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对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进行对应的分解,并确定被控侵权物与专利必要技术特征相对应的技术特征。



发明型专利有人数限制吗



一、 《专利法》是专门用来调整专利有关的法律关系的规范,在《专利法》中没有明确的说明专利发明人的人数问题,根据“法不禁止则自由”的原则,在民法领域,一般认为在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做出的行为都是法律允许的。

所以,专利发明人的人数是没有限制的。

二、 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例如试验员、描图员、机械加工人员等,均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其中,发明人是指发明的完成人;设计人是指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完成人。

(1)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集体或课题组。

发明创造是智力劳动的结果。

发明创造活动是一种事实行为,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因此,无论从事发明创造的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要他完成了发明创造,就应认定为发明人或设计人。

(2)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包括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和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两类。

非职专利权务发明创造,是指既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也没有主要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三、 (1)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要求本国或者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12个月内; (2)外国人就同一外观设计在中国申请要求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6个月内; (3)外国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时,提供该外国专利受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期限: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 (4)发明创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首次展出,或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未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未经申请人同意由他人泄露,不丧失新颖性的期限:至申请日前6个月内; (5)提交上述展览会、学术会议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 (6)发明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学方法或者其产品,且使用物的微生物是公众不能得到的,保藏该微生物的日期:申请日前,最迟至申请日; (7)提交上述微生物的保藏证明以及存活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 (8)专利申请费缴纳期限: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 (9)发明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及对第一次审查意见答复时; (10)实用新型或外形设计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

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判断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发明专利申请 如何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