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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费用减缓费用标准,专利费用的缴纳期限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7 15:19:09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费用减缓费用标准,专利费用的缴纳期限

专利费用减缓费用标准



一、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专利费用减缓: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二、 1、国家知识产权局: 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包括知识产权涉外事宜;没有直接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的行政执法权力;具有指导地方法规制定和执法业务,以及指定管辖的职能) 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地方知识产权局没有审查和授予专利权的职能) 2、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设置: 省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地州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首府城市知识产权局;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各地(州)级市知识产权局;直辖市各城区知识产权局;新疆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3、地方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职能: 处理职能:A、认定侵犯专利权行为是否成立。

B、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调解职能:A、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B、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C、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D、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E、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F、其他专利纠纷。

三、 专利(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

“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专利费用的缴纳期限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对专利申请费、专利实质审查费、专利登记费及专利年费等相关专利费用的缴纳期限作了具体的规定。

一、专利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两个月。

需要同时缴纳的费用有优先权要求费(要求优先权的)和申请附加费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印刷费。

(一)优先权要求费是指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时,需要缴纳的费用,该项费用的数额以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项数计算。

(二)申请附加费是指申请文件的说明书(包括附图)页数超过30页或者权利要求超过10项时需要缴纳的费用,该项费用的数额以页数或者项数计算。

(三)公布印刷费是指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需要缴纳的费用。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者缴足申请费(含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的,该申请被视为撤回。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者缴足优先权要求费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二、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该项费用仅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三、延长期限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在原期限届满之日前。

该项费用以要求延长的期限长短(以月为单位)计算。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当事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提出请求的),或者自障碍消除之日起两个月内,但最迟在相应期限届满日起两年内(当事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提出请求的)。

五、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六、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除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之外的各年度的申请维持费(发明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之前,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以及公告印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的授予专利权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七、年费及滞纳金的缴纳期限 (一)年费 除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外,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

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

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9年6月1日,该专利申请的第一年度是1999年6月1日至2000年5月31日,第二年度是2000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以此类推。

各年度年费按照收费表中规定的数额缴纳,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7年6月3日,如果该专利申请于2001年8月1日被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公告之日),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已缴纳了第五年度年费,那么该专利权人应当在2002年5月3日至6月3日期间按照第六年度年费标准缴纳第六年度年费。

(二)滞纳金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

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缴纳按照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1)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含一整月)至两个月(含两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2)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3)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4)超过规定期限四个月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专利费用网上缴费流程



一、  (一)打开“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并且按照“使用指导”对电脑进行配置。

(二)输入用户账号、密码、验证码,最后点击“登陆对外服务”。

点击“网上缴费”,然后点击“以国家申请号缴费”。

(三)输入申请号,点击“查询”。

确认申请号所对应的发明名称与缴费清单是否正确(清单中需要选择的缴费内容以具体收到的缴费通知书为准,刚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是不需要缴纳“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的,因此如果有这一项可以不选),然后填写缴费人姓名。

如果只有这一个专利点击“确认”即可,如果还有其他专利需要一起缴费,点击“继续添加”。

(四)如果有常用人信息,选择常用收件人信息;如果没有填写收件人信息即可。

这个收件人主要是要接收缴费发票的。

最后点击“生成订单”。

(五)确认订单信息,点击“确认交款”。

进入网上支付页面。

最后根据实际情况点击“支付已完成”或“付款遇到问题”。

(六)如果是“付款遇到问题”,选择“我的订单”,在订单状态中选择“支付失败”,点击“查询”,即可看到当前支付失败的订单。

如果支付失败,支付失败的订单无法继续支付,需要从第3步开始,重新进行缴费。

如果“支付已完成”,选择选择“我的订单”,在订单状态中选择“已支付”,点击“查询”,即可看到当前支付成功的订单。

接下来等待邮局的发票邮件即可。

二、  在提出申请的同时请求减缓的,申请被批准后可以一并减缓五种费用。

在申请之后请求减缓的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以外的尚未开始交纳的其它四种费用。

除申请费以外,减缓其它费用应当在该费用应当缴纳的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

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以及批准专利后前3年的年费。

其它各种费用不能减缓。

费用减缓请求由专利局审批。

个人申请最多批准减缓85%,两个人以上或单位申请最多批准减缓70%。

提出减缓请求的,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数额缴费(个人缴15%,单位或两个人以上的缴30%),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不同意的,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专利局规定的期限,被缴不足部分。

三、  中国专利分为三种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一件专利从申请到权利终止发生的官费主要包括:申请费、实审费(仅发明专利需要)、代理费、办证费、年费等。

专利的三种类型里,发明专利的申请难度最大,技术含量最高,相对的成本也是最高的,当然保护年限相对于另外两种类型专利也是最长的。

1,专利代理费:依据各个代理机构的所处地域、专业水平和服务项目有所区别,下面我们以发明代理费:7000实用新型代理费2500外观设计代理费1000,作为举例。

2:专利官费:(以下分两种情况例举) 第一种情况:申请人可以享受费用减缓,缴纳部分申请费、实审费和授权前6年年费,以及部分复审费; 第二种情况:申请人不能享受费用减缓,需要全额缴纳申请费、实审费、年费和复审费; 3:缴费时限:发明专利的保护年限为20年,所以最长有20年的年费;而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的保护年限为10年,所以最长有10年的年费。



专利费用减缓费用标准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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