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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纠纷怎样选择律师,专利纠纷案件由谁管辖的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7 15:18:12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纠纷怎样选择律师,专利纠纷案件由谁管辖的

专利纠纷怎样选择律师



一、 在选择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前,要先考察其基本档案和资料,看看有没有执业许可证。

这些资料可以在网上获取,也可以直接打电话到律师事务所的主管机构———律师协会询问。

律师之间也有分工,一个人不可能驾驭所有诉讼领域,因此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最好请一个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这样才能更好的帮您维权。

二、 1、协商。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

专利纠纷当事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专利管理机关,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机关。

国知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3、到法院提起诉讼。

专利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 1、专利权纠纷可以调解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对专利管理部门的决定不服可以起诉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专利侵权纠纷中的证据问题 无论是人民法院还是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均要求有关人员和单位提供有关证据。



专利纠纷案件由谁管辖的



一、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销售者是制造者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二、 专利纠纷是指有关当事人之间关于专利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

专利纠纷的种类很多,概括而言,主要有以下六类: 1、专利申请权纠纷 专利申请权纠纷是专利纠纷中的一类,主要包括:一是关于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纠纷;二是关于谁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纠纷;三是关于协作(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有权申请专利的纠纷。

2、使用发明创造的费用纠纷 专利申请公布或公告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创造的费用纠纷。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的规定,从公布专利申请起,到授予专利权止这段时间内,如果有人使用该项已经申请专利的发明,申请人有权要求取得报酬,或者保留在专利权被批准后补收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有关当事人如果因此发生纠纷,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 强制许可就是非自愿许可,是指国家的专利主管机关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经过行政程序允许符合条件的第三人利用该项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并向其颁发强制许可证,目的是限制专利权人垄断专利权。

但是,被许可使用人应当向专利权支付使用费。

有关当事人因此引起纠纷,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专利侵权纠纷 该类纠纷较多,主要包括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非法实施他人专利权的纠纷;假冒他人专利的纠纷;专利行政侵权纠纷,即专利机关作出了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决定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侵犯甚至剥夺了专利权人合法权利而引起的纠纷。

5、专利权归属纠纷 是指发明创造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后,有关当事人之间就谁应当是真正的权利人所发生的确权纠纷。

专利权属纠纷最常见的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的争议,以及某项专利权是否属于共有而产生的争议。

此类纠纷既可以由专利机关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类纠纷只解决权属纠纷,即只解决专利权的主体,谁是专利权人,而不审查专利权的客体问题。

专利权归属纠纷与专利申请权纠纷有相似之处,即争议的焦点都是谁应真正持有专利技术。

但是,专利权归属纠纷与专利申请权纠纷却是两类不同的纠纷。

主要区别是: 第一,从时间上看,专利申请权纠纷发生在专利权授予之前,而专利权归属纠纷是专利权被授予以后的纠纷; 第二,从内容上看,专利申请权纠纷争议的焦点是谁对发明创造有权申请专利,而专利权归属纠纷是对已确定为专利的发明创造重新提出谁是专利权人;

专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纠纷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比较多的,如果是专利上诉案件,一般由设在北京的知识产权法庭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

知识产权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设在北京市。

知识产权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决定。

第二条 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下列案件: (一)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第一审民事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 (二)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授权确权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行政处罚等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本条第一、二、三项所称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 (五)对本条第一、二、三项所称第一审案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申请再审、抗诉、再审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 (六)本条第一、二、三项所称第一审案件管辖权争议,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报请延长审限等案件; (七)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1、专利权是指依据专利法的规定,权利人对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享有专有和独占的权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任何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否则就构成侵权行为。

2、专利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可以由当事人自主选择维权方式。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方式:第一是协商解决,即侵权纠纷发生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第二是提起诉讼,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种是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的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和承担专利管理的其他政府部门和组织。

3、管理专利部门的行政处理。

专利侵权纠纷发生后,如果当事人请求管理专利的部门来处理时,则管理专利的部门必须处理,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判断,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管理专利部门的行政调解。

专利侵权纠纷发生后,管理专利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在对纠纷进行处理时,可应当事人的请求,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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