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专利先用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专利先用权影响专利转让吗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7 15:08:5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先用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专利先用权影响专利转让吗

专利先用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 先用权作为对抗专利权人的抗辩权,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才有必要考虑先用权的问题: (一)某人(自然人、法人)已经申请并获得了一项专利权; (二)他人在上述专利权的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实施该发明创造或者为实施该发明创造做好了必要准备; (三)先用者在授予专利权后或者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继续其实施行为; (四)专利权人认为先用权人侵犯了其专利权,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五)在先实施行为并未构成能够使该专利权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

二、 (一)优先权是专利申请权的一项附属权利,没有专利申请权也就是没有优先权。

(二)只有在专利申请人提出了专利申请后,专利申请权才可能衍生出优先权。

(三)优先权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优先权限期内,优先权才有效,过期则无效。

(四)专利申请人所提出的先后两份申请如果在同一个国家,专利申请人所享有的优先权为本国优先权;如果在不同国家,则为外国优先权。

(五)优先权不能自动产生,即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在后申请时主张优先权的,必须在提出在后申请的同时提出优先权要求申请,并按规定提交了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才能产生优先权。

(六)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与在先基础申请必须具有相同的主题,但在后申请的主题可以是在先的基础申请的改进。

三、 (一)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 专利优先权可以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

一有发明创造,发明人就可及时申请专利,这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也更加充分地体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在先申请”原则。

过迟申请专利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这样很容易造成被别人抢先申请的局面。

另外还有一些专利技术窃贼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窃取技术成果,抢先申请专利,甚至反过来控告真正的发明人。

(二)督促发明人加快研究进程 优先权的期限为12个月,这就要求发明人必须在第一次申请之后的12个月内对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进行完善与改进。

不少人在首次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将自己的下一步研制计划的完成日子定在优先权期限届满之前,正是优先权这种制度所带来的正面影响。

(三)有利于专利申请类型的转换 因为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的文件撰写、权利要求,对有些发明往往不同,发明可以保护方法,但实用新型不行。

有了优先权制度,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在规定的一年期内,最后选定是以实用新型,还是以发明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

如果原来申请的是实用新型,可以通过要求优先权的方式将实用新型专利转为发明专利,反之,也可以将发明专利转换成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先用权影响专利转让吗



一、 专利先用权影响专利转让,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相同的产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此即通常所说的先用权原则。

二、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知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专利权作为一种财产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作为专利权客体的发明创造是无形的,这种“无形”性使其相比于有形资产而言转让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能性更大,除了要满足合同法的一般要求以外,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确认专利权的类型和法律状态 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并不经过实质审查,因此其专利权的“稳定性”相对较差,受让人应充分了解所转让的专利权的类型,权衡转让的潜在风险,必要时可要求专利权人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检索报告。

受让人应通过法律状况检索,以证实待转让的专利是有效专利,并确认专利权的剩余有效年限。



专利入股是否评估



一、 无效,根据公司法规定,专利入股需要评估。

以专利技术入股有两个重要前提,即其一,此专利已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且仍处于专利有效期内;其二,以专利技术入股的人必须是是专利的合法权利人。

二、 (一)最好以完整专利权入股。

专利权入股、以专利实施权入股的,还有把专利申请权作价入股。

《公司法》也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对于后两种权利(实施权及申请权)入股还存在一定的障碍,如估价不明等,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还是应该进行专利权入股。

(二)专利权入股需要履行完整的法律程序。

以专利权入股是可行的,但要完成专利价值评估,订立相应的合同并到专利局办理专利变更等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专利权转移的手续确定以专利技术入股的股东的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

如此才算是一个完整的专利权入股。

(三)对于专利入股需要特别注意专利技术的可靠性。

不可否认由于审批专利的审查员受专利局文献存储量的限制和可能有的工作疏忽等原因,把不具备专利条件的技术授予专利权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在加之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是不进行实质审查的,所以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

一旦被宣告无效就不具备财产权的属性,就不能作为入股的技术。

所以对专利进行必要的审查检索及在合同中约定无效后的处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三、 专利权,是指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以及发明创造对社会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为前提,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

专利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因此也具有知识产权的特征,即时间性、地域性、无体性、专有性。

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所拥有的专有权只在法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该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专有权,原来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成为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地使用的社会公共财富。

地域性,是专利权指一般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范围内有效,在其他国家原则上不获得承认和保护。

无体性,又称非物质性,是指专利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质形态,在客观上无法被人们实际占有。

专有性,是指除专利法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或“垄断性”。



专利先用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专利先用权影响专利转让吗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专利申请 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