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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修改)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17:27:4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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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与管理 第三章 专利纠纷的行政处理 第四章 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发明创造,维护人、专利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凡从事与专利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省专利管理机关负责全省专利保护工作。

市(地、州)、县(市、区)专利管理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授权管理专利工作的机关(以下统称专利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保护工作。

第四条 科技、贸易、工商行政、技术监督、公安、海关、商检、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专利保护工作。

第二章 专利保护与管理 第五条 鼓励对具备申请专利条件的研究开发成果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之前,与该发明创造技术方案有关的人员应对该发明创造负有保密责任并不得私自进行转让。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专利检索报告: (一)重大科研立项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 (二)技术、设备的进出口贸易; (三)外方以专利技术、设备作为投资申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第七条 专利权人和专利实施被许可方,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并可以在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贴附由省级以上专利管理机关监制的专利防伪标识。

第八条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广告等宣传、推销专利产品和专利方法的,当事人应当向审批机关和传播单位提供由专利管理机关出具的该专利权在当年有效的证明文件。

专利实施被许可方还必须提供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副本。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冒充专利的产品或方法做广告。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侵犯专利权、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活动中的制造、销售、使用、展示、广告、仓储、运输、隐匿等提供条件。



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维护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凡从事与专利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保护工作。

第四条 经济贸易、科技、公安、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专利保护工作。

第二章 专利保护与管理 第五条 鼓励申请人对具备申请专利条件的研究开发成果申请国内、国际专利,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指导。

职务发明申请专利之前,与该发明创造技术方案有关的人员应对该发明创造负有保密责任并不得私自进行转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利资助资金,用于扶助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专利,获得自主知识产权。

第六条 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专门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学术团体、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利技术鉴定工作。

当事人也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专利技术鉴定机构进行专利技术鉴定。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专利检索报告: (一)重大科研立项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 (二)技术、设备的进出口贸易; (三)申请国家扶持、投资的科技项目; (四)外方以专利技术、设备作为投资申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第八条 专利权人和专利实施被许可方,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记,专利标记的标注方式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九条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广告等宣传、推销专利产品和专利方法的,当事人应当向审批机关和传播单位提供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该专利权在当年有效的证明文件。

专利实施被许可方还必须提供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副本。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冒充专利的产品或方法做广告。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侵犯专利权、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行为提供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使用、展示、广告、仓储、运输、隐匿等提供条件。

第十一条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专利资产的评估: (一)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 (二)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作为法人在变更或终止前需要对专利资产作价的;

国产手机厂商小米海外扩张遇阻:专利侵权成大患



《华尔街日报》今日刊文指出,小米印度市场碰壁,折射了中国智能机厂商海外扩张的困境,其中专利侵权、对于“安全性”的担忧以及欠佳的品牌认可度,是亟需解决的难题。

虽然中国厂商在本土市场取得了巨大成功,但要将这复制到海外市场,绝非简单易事。

中国智能机新星小米近日在印度市场碰壁,凸显了国产智能机厂商海外扩张面临的困境。

当前,中国厂商正致力将在国内取得的成功复制到海外市场。

印度新德里高等法院本周做出裁决,禁止小米手机进口并在印度销售。

原因是瑞典电信设备厂商爱立信起诉小米,称后者使用自己的技术专利,但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印度法院的禁令,为小米在该国市场商业计划制造了不小障碍。

根据市研机构Counterpoint Research的数据,自7月份登陆印度以来,小米第三季度已拿下印度市场1.5%的份额。

截至目前,小米拒绝针对爱立信诉讼案件和禁售令带来的潜在影响置评。

小米印度分公司负责人马努·贾因(Manu Jain)周四表示:“印度是小米极其重要的市场,我们会积极做出回应。

” 小米收到的禁令,折射出称霸全球市场对中国智能机厂商来说,并非简单易事。

凭借在本土市场取得的强劲业绩,中国的智能手机企业已跻身全球顶级厂商行列,并期望能在海外市场撼动苹果、三星等品牌的地位。

市研机构Strategy Analytics数据显示,按出货量计算,全球10大智能机厂商 半来自中国,而3年前,就只有华为和中兴两家。

但为了在海外取胜,中国厂商必须要解决一系列不曾在本土市场遇到的难题:专利困境,用户对于网络窃听的担忧以及欠佳的品牌认可度。

专利困境 “许多中国智能机厂商,在投资拓展海外市场时,必须要三思而后行”, 中兴美国部门负责人程立新说,“如果你没有创新,就存在很高风险,侵犯其他公司的知识产权。

” 高科技产业中,专利纠纷已十分常见。

知识产权方面专家透露,一款智能机包含大约20万项专利。

为正确恰当的在不同国家使用这些专利,手机厂商通常会签署交差授权协议,购买专利或者支付相关费用。

业内人士表示,如美国、英国以及德国等注重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对于小米等新星企业来说,更具挑战性。

在今年10月举行的WSJD Live全球科技大会上,小米全球副总裁雨果·巴拉(Hugo Barra)表示,小米遇到的专利情形,与其他企业无异。

同时,他还透露,小米已在中国递交了数量众多的专利申请,而且小米制定国际扩张计划中,诉讼风险“非决定性因素”。

三星显示器公司(Samsung Display Co。)首席知识产权官Kwang Jun Kim表示,随着中国公司走向海外,其必然需要应对法律挑战。

“对于全球科技企业来说,美国是迄今最为残酷的法律争斗地域。

” 联想此前斥资29亿美元收购摩托罗拉移动,背后关键原因就是专利。

业内人士表示,通过在美市场销售摩托罗拉品牌智能机,联想能够获得知识产权优势,同时还可增强品牌认知度。

中兴程立新透露,过去4年来,中兴出资174亿美元,向美国企业购买专利和相关技术及产品。

去年,中兴营收为122亿美元。

安全担忧 除此之外,中国企业还需要缓解外界对于“数字监控”的担忧。

一直前来,西方政府和机构指控前者是“网络间谍”。

中国政府已明确表示,反对网络攻击行为。

今年秋天,小米被曝在未通知用户情况下收集个人信息后,台湾监管机构着手研究智能机厂商数据收集情况。

最终,监管机构认定,其所调查的12家智能机厂商都存在违法行为。

今年8月,芬兰安全公司F-Secure表示,在对小米手机检测后,发现该设备会向位于北京的服务器发送未加密数据。

小米随后作出回应,称相关数据流量仅是云信息服务,同时推出软件更新,对数据进行加密。

最近几个月来,小米开始将国际用户数据移至海外服务器上。

一加手机联合创始人Carl Pei表示:“中国的国际形象仍旧很糟糕,而现今,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源于各国之间的网络战争。

” 对外界而言,众多中国智能机品牌几乎不为人知。

Interbrand去年评出的《全球100大品牌》榜单中,中国只有华为入选,而且是排在94位。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廉价设备厂商激增,品牌认可度对于低成本企业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



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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