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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证据检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专利日期怎么算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17:25:3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无效证据检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专利日期怎么算

专利无效证据检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  专利无效证据检索的规定如下: 1。专利无效检索,有吋也被称为无效证据检索、授权专利检索、专利有效性检索、专利权稳定性检索等;对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士来说,这是一类较为常见的专利检索活动,是指针对某一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检索能够破坏其新颍性、创造性的专利或非专利类文献的行为。

2。专利无效检索的开展一般具有较强的场景性和目的性。

场景性是指专利无效检索一般用于反击竞争对手的攻击性行为(如专利侵权起诉中),或者用于企业的主动进攻行为(如专利市场维权前), 提醒您,目的性是指专利无效检索的目的很单纯,就是尽力寻找能够破坏目标专利新创性的证据文献。

二、  1。委托人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工商执照和法人证明。

2。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授权专利公告文件。

3。与无效专利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在先公开的科技文献、公知技术和其他技术资料。

4。专利无效涉及侵权纠纷时,委托人还应当提供相应委托资料。

三、  1。保护自己的技术成果不受他人侵犯; 2。防止他人滥用专利权; 3。办理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政府补贴、资助等必备资料; 4。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护企业产品市场占有份额; 5。形成企业知识产权资产,提升企业注册资本、企业价值。



专利日期怎么算



一、 1、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定日期起计算的。

例如,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在十二个月内提出,该期限的起算日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优先权日)起计算。

2、以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以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例如,审查员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的期限(指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法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计算。

虽然专利法第42条规定的专利权期限是自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表示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

根据专利法第39条和第40条的规定,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

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10年。

专利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知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



专利权人可以是几个人



根据《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一)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 《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二)发明人、设计人 《专利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有。

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其他从事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三)、共同发明人、设计人 《专利法》第八条规定,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称为共同发明创造,完成此项发明创造的人称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

除另有协议外,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共同发明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共同发明人共有 (一)约定优先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这是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共有的一种私人财产,何时申请,如何处分,理应由他们自己决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

(二)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 1、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专利,所得收益归实施人所有。

2、专利权共有人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普通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三)专利权共有人需一致同意行使的情形 除了共有人有约定、共有人可以单独行使情形之外,行使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如共有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需要共有人全体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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