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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是什么,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5:28:26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是什么,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是什么



一、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是: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知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  随时都可以去申请,只是实用新型专利从申请到拿到证书,目前需要5个月左右。

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通常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三、  实用新型专利权不可以续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十年到期,外观设计专利权十五年到期,发明专利权二十年到期,自申请日起计算。

提醒您,且专利权自期到期时终止,不可以再续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专利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但专利法却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  所谓不相同是指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外观设计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公开使用过,可以认为这是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新颖性的要求。

从实质上来说“不相同”就可以视为是判断外观设计是否具有新颖性的标准。

?? 所谓不相近似是指与申请日以前已经公知公用的外观设计相比,该外观设计有显著的特征,以致专业美工设计人员不能容易地从现有技术中演变出来。

所以这里“不相近似”可以理解为是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创造性的要求。

?? 至于外观设计专利的实用性,专利法中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其中,适于工业上应用,可以认为是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实用性的要求。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流程如下: 1、向投保交强险的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2、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理赔材料; 3、与保险公司签订赔偿金协议; 4、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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